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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zang (如風如雲)》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蕭邦練習曲Op10-3￾ )》之銘言: : : ^^^^^^^^^^^^^^ : : ^^^^^^ ^^^^^^^^^^^^^^ ^^^^^^^^^^^^^^^^^^^^^^^^ : : 鬼扯 : 這位台北大法律的老兄 : 網路上各種學術背景的人都有 不是只有您是法律的 或是否一定沒有兼具政治學背景 : 或是不是研究所老骨頭等等 : 您說別人鬼扯之前 麻煩您自己先了解一下"比較政府"這門科目 ok : 您應該是用功之人 但看書別囫圇吞棗 更甚者囫圇吞棗後卻用來說別人鬼扯 笑話! : 固然 bbs的型態 固然無法有美國時間打數千字說明何謂總統制 我原文只能講大概... : 您總不能任意替我衍申我的意思喔 我說的總統制相互制衡 可沒說是兩黨死纏爛打到底呢 : 但您倒是話說得太快了 只是台北大沒有純政治系 您可能也無法修足相關領域學分 : 並都考上法律與政治兩個所之類的等等 我倒覺得您想太多了 我只針對您的用語而來 "總統制就是為了要避免......"這種話 除非某種制度設計者言明在先(如孫文) 否則並不會讓所有的人認同 因為一個制度的設計 通常會兼顧到各方面 要說"就是為了...." 我個人非常非常非常不能認同 何況就您所指的 應該是權力分立學說 固然在實證上 權力分立學說最能落實者 咸認為是美式總統制 不過要說直接跳到總統制 個人也非常不能認同 至於我個人的事 不勞您費心 反正我對我們學校的準政治系素無好感 : 還有 您上次說像陳愛娥師等人認為我國"以往"的政府制度是威瑪式 真是拜託喔 : 陳師何時這麼說咧 就算有說 我猜語氣上也要小心解讀她 可不是像您那麼一口咬定喔 請查閱此屆國會改選後新世紀智庫論壇第十六期 : 因為當初weiy是講幾十年前的情形 何況 另外 : 陳師在研討會的論文認為我國"目前"的體制才更像 證明了您囫圇吞棗之餘不就出錯了嗎 : 當時我沒繼續回應 是因為要從頭教你政府體制正確學理 我可沒那個功夫 : 此外您先別拉陳師來背書 您自己先去查一下威瑪憲法條文(不必我教您怎麼做學問吧) : 威瑪體制下 跟"行憲後"我國總統非直接民選 立法院無法被總統解散 ..兩體制完全相反 : 這跟威瑪的總統-議會制一樣嗎....陳師可沒您這麼天才會認為行憲後我國跟威瑪體制很像 不用說那麼多 請去翻我所引的那篇 事實上 該文亦提及陳新民教授的相同意見 : 此外 加上當時行政院長又須經立院同意的體制相比 當初weiy網友因此說幾十年前的憲法 : 本應解釋是內閣制 而您倒是"以您所理解的四學者說法"來亂刀砍批他 認為他是錯的!!! : 真是夫複何言..... 要點火又要偷懶 大家都會 自己去查吧 : 虧您代替陳師說我國以往是威瑪體制咧 您敢說--倒是陳師還不敢替您的話背書咧 : 以後您別沒頭沒腦急著亂跳進來 ok 謝謝 : → alianplanet:你真細心。 推 218.170.102.39 08/13 : ※ 編輯: dzang 來自: 140.119.51.25 (08/13 19: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5.230.159 ※ 編輯: eslite12 來自: 61.225.230.159 (08/13 23:03)
longsighted:有突然虛掉的感覺 推218.170.122.134 08/13
longsighted:台北好像沒準政治系 還是指公行系嗎? 推218.170.122.134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