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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YCobey (獨孤遺恨)》之銘言: : 一個自認為不用為教改負責的人 : 果然可以對全國教育會議漠不關心 : 讓前幾任教育部長去接受民眾抗議 : 自己逍遙地藏龍起來研究化學 : 這樣民眾就會相信教改跟他完全無關 : 好一個李遠哲 : 已經掌握了政客之道 問題是,即使他出來講話了,以大家目前對他的觀感,他講的話有多少人會理他? 另外,大家都說他要"負責",就我以前在政治系所讀的東西而言 責任不外乎政治責任與法律責任兩種而已 就政治責任而言,李遠哲不是現任的教育部長 就法律責任而言,如果李遠哲因為教改而有任何違法情事,當然要負責.不過這也是 監察,司法與檢調機關的事情 其實我知道,大家所謂的責任是指"道義上",但是這種觀念是很要不得的 西方民主思想的貢獻之一,就是將傳統政治思想中的政治與道德分開 ps:即政治是用來處理社會的事情,道德是個人的事情 處理社會的事情,要有一套機制,而個人的事情是不容社會隨便干預與決定的 (如果有人要回應我文,這兩行可不是重點,不要文不對題了) 而我們現今的"責任觀",最主要的問題是對制度上的機制不尊重, 首先.我們在檢驗某人是否適用時,通常不是使用制度上的機制來評估他是否專業, 而是端看其是否有名啦,道德上是否崇高啦,和我交情如何啦等這些偏向"個人性"的東西. 李遠哲這個體制外的人物搞教改,只是一個大case,現今我們政府機關,還有很多這類 妾身不明的"顧問",這些顧問的性質為何,作啥用的,這問題比起只討論一個李遠哲 重要太多了 另外,當發生事情或搞出問題時,我們發現,在台灣,最常被討論的是道義上的責任問題 其次是政治上的責任問題,最後才是法律上的責任問題.結果大家喊責任,喊了半天, 卻沒有任何人有任何事情發生,因為民主政治不像傳統政治,道德是個人事務而不是 公共事務,所以沒有任何強制性,大家喊道德喊半天,他不負責,能把他關起來嗎? 所以大家還是回歸制度吧,這樣,用人的標準才會明確,用人的標準明確後,他的責任也就 明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5.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