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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小弟沒有任何立場,只是希望提出一些小弟不能釐清的疑點, 希望大家不吝指正。 首先是關於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合法性問題, 認為合法性有待質疑的部分,在於舊金山合約(中華民國未參與), 及後來的日華合約(內容重申舊金山合約), 以此做為台澎地區地位未定的基礎。 而認為合法性無疑的人,則認為波茨坦宣言被日本降書所引用, 符合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範,得視為法律原則來實行, 由於舊金山條約中亦未提及台灣之主權歸屬, 故得視此法律原則有效。 這兩方不同觀點,到底何者為真,希望熟悉國際法的前輩能釐清小弟疑點。 再來說說小弟的想法。 就小弟的想法來說,以未來可能的情勢變化而言, 中華民國這個國體跟國號做為未來中國的可能性實在不高。 以目前情勢而言,即使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情況不在, 即使未來兩岸真的合併在同一個政權底下, 大陸地區人民也不可能會跑來台灣說要奉正朔。 除非如同兩蔣時代的思維,以這個政權形式打回去收復大陸, 但以現下情勢來說,似乎可能性不大。 如果沒有了以中華民國為中國唯一代表的可能性, 那一直堅持這個國體又有何意義。 唯一的問題只存在於中共的態度,不是嗎? (說白點,台灣想變更國體,唯一的問題就是中共的威脅,這應該是大家都同意的。) 再者,否定中華民國在台灣合法性,似乎也不是很聰明的一件事。 第一,中華民國實質統治台灣五十年,並且完成各項民主的選舉, 以國際法的佔有原則來說,合法性應該沒有問題。 第二,中國共產黨一直以繼承中華民國為中國合法代表自居, 如果我們否定中華民國這五十年來確實存在與統治台灣的事實, 一切又會回歸當初的戰後合約,這樣一來, 似乎等於是我們自己把有利的籌碼給放棄。 這樣,又有什麼好處呢? 以上是小弟的一點淺見,希望各位前輩能給予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7.150.47 ※ 編輯: Juninho 來自: 61.217.150.47 (08/27 10:46)
ThomasJP:說的不錯 推 218.187.38.116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