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omasJP:說的不錯 推 218.187.38.116 08/27
先說明,小弟沒有任何立場,只是希望提出一些小弟不能釐清的疑點,
希望大家不吝指正。
首先是關於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合法性問題,
認為合法性有待質疑的部分,在於舊金山合約(中華民國未參與),
及後來的日華合約(內容重申舊金山合約),
以此做為台澎地區地位未定的基礎。
而認為合法性無疑的人,則認為波茨坦宣言被日本降書所引用,
符合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範,得視為法律原則來實行,
由於舊金山條約中亦未提及台灣之主權歸屬,
故得視此法律原則有效。
這兩方不同觀點,到底何者為真,希望熟悉國際法的前輩能釐清小弟疑點。
再來說說小弟的想法。
就小弟的想法來說,以未來可能的情勢變化而言,
中華民國這個國體跟國號做為未來中國的可能性實在不高。
以目前情勢而言,即使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情況不在,
即使未來兩岸真的合併在同一個政權底下,
大陸地區人民也不可能會跑來台灣說要奉正朔。
除非如同兩蔣時代的思維,以這個政權形式打回去收復大陸,
但以現下情勢來說,似乎可能性不大。
如果沒有了以中華民國為中國唯一代表的可能性,
那一直堅持這個國體又有何意義。
唯一的問題只存在於中共的態度,不是嗎?
(說白點,台灣想變更國體,唯一的問題就是中共的威脅,這應該是大家都同意的。)
再者,否定中華民國在台灣合法性,似乎也不是很聰明的一件事。
第一,中華民國實質統治台灣五十年,並且完成各項民主的選舉,
以國際法的佔有原則來說,合法性應該沒有問題。
第二,中國共產黨一直以繼承中華民國為中國合法代表自居,
如果我們否定中華民國這五十年來確實存在與統治台灣的事實,
一切又會回歸當初的戰後合約,這樣一來,
似乎等於是我們自己把有利的籌碼給放棄。
這樣,又有什麼好處呢?
以上是小弟的一點淺見,希望各位前輩能給予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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