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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ds (換新車?買房子好?)》之銘言: : ※ 引述《myoocat ("恰"如其分)》之銘言: : 對了..我想請問一下~~有關領土的變更問題.. : 可以自己來公投嗎? : 我問一下~~我們有自己改變領土的權利以後.. : 我可以推動某個地方來獨立嗎?.. : 假設啦~~通過的話..新竹的人可以公投來看新竹來獨立嗎?.. : 如果可以的話~~新竹獨立成新竹國.. : 國民所得就可以全世界最高了ㄝ.. : 真屌~~全世界國民所得平均最高的國家.. 我之前曾在板上po過以我國公司法相關規定來探討公投 現在就在利用這樣的類比來是著回答你的問題 當然國民主權是否如股東權一般可有效切割成一張張股票 大家仍可再深思 公司法中對於公司欲分割或合併時 應由董事會先作成合併或分割之決議 再召開股東會 由全體股東以特別決議方式作最後決定 此時公司應繕造資產負債表 並針對公司之債權人揭露 對於債權人提出異議後應予以擔保或清償債權 反對合併或分割之小股東 除可投反對票外 也可於投票前聲明異議 要求公司已公平價格買回其股權 (詳情參閱公司法規定) 新竹若欲進行獨立公投首先須確認其是否有一獨立完整的法人格 依目前事實言 新竹縣市顯然屬中華民國管轄 須繳稅盡義務 並享有國防 公共設施之受益 因此新竹若欲獨立 其表決權應為中華民國國民(公司股東) 新竹人若欲成功獨立 其提案權應為行政院(董事會) 一定比例之股東連署(中華民國國民) 並對於其分割獨立 能對原公司股東所帶來的好處加以分析宣傳 (許多公司因經營績效考量 常有公司分割合併之考量) 並依上述程序 對債權人與反對決議之小股東有所保障 應可施行 簡單來說 若新竹人要獨立 其可行方式應如上述 方可使新竹獨立與否之利益相關人 皆能在程序中有適當表達意見 的空間 (股票買賣以取得多數表決權 錢多的人是老大 ) 若不以上述方式為之 而只以新竹單方公投為之 由於相關利益無法於遊戲規則中有效呈現 因此問題就變成(國際紛爭 戰爭 武器多朋友多的人是老大) 兩種方式對新竹人之好壞端視新竹人之主觀選擇 不過值得深思的是 新竹人在中華民國架構下 欲以地方性公投來決定其獨立之正當性與未來 其若成功獨立 毋寧鼓勵獨立後之新竹國其中 之更小之型利益團體的獨立公投 如新竹市獨立公投 乃至於竹科獨立公投 台積電公司獨立公投 這樣潛在的發展趨勢是否為新竹人之福呢 題外話 即使新竹獨立 好像也不是國民所得最高的國家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24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