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2504 (路遙遠)》之銘言:
: 沒錯 這就是我說的中華民國憲法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 因為這部憲法從未經過台灣2300萬人民投票同意過
: 卻像緊箍咒一樣 纏著不放
: 其實這部中華民國憲法
: 中國國民黨帶來台灣沒多久 就又執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與戒嚴令
: 解嚴之後 憲法一解凍 馬上就又進行修憲
: 現在好不容易制憲公投得到多數民意支持
: 國親黨就又獻上這部鳥籠公投法
: 好剝奪人民制憲權
: 就事論事 跟什麼顏色無關
我們不是經過修憲了嗎?
難道修憲不等於當時由台灣地區選出來的國大為憲法背書
憲法本來就不一定要經過2300萬人民投票(其實公民人數也沒這麼多)
我們換另一個角度思考
其實公投法的根本在於憲法的創制複決問題
如果憲法先不改,公投法也不應該開放到什麼樣的地步
所以我認為這大概是「過渡」的公投法
國親在某些方面沒有錯,因為現在憲法本身修改的權力就在立法院內
除非憲法另行規定,不然以公投法開放人民修憲
基本上是很錯亂的
不應該把公投法當作打電動的金手指
ps.其實這件事情我到覺得國民黨官僚倒是恰到好處
因為一個國家不應該是由民主理論而不由民主程序來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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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呆中
生人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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