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nvic (二軍救台灣N5)
看板politics
標題我不清楚為何會這樣
時間Fri Nov 28 11:43:15 2003
人民的權利居然要立委通過才能實行
那麼人民要選舉下屆立委的權利要不要現任立委同意
這跟本是荒唐...
公投是天賦人權耶~~~~
只要人民可以弄到規定內的發起人和連署
然後確認無抵觸不可公投事項
政府就應該依據規定去處理...
擇最佳時間去公投
人民的公投權原來要看立委同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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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9.136.108
→ buttman:口畢~~~~公頭與一個中國相抵觸...XD 推 140.137.7.55 11/28
→ Archs:想不到"飼貓鼠,咬布袋"~~可悲可悲 推140.121.200.198 11/28
→ chephy:喔baby 你不懂的事還多著呢 推 140.112.7.59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