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Jupiter:我也是那麼理解法條的啊! 推 210.68.102.205 11/29
※ 引述《SECONDTO (潛龍在田)》之銘言:
: ※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 咦?行政院提出覆議不成功,不是只能接受嗎?還能解散國會?
: : 是我看錯法條了還是他說錯了啊......??
: 總統只有在國會通過不信任案時才有被動的解散國會權
: 我不知道這樣的錯誤是不是記者刻意曲解所造成
: 但至少可以證明一件事:我們記者的素質和良知非常的令人失望
嗯沒錯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
除非國會對閣揆提不信任案 否則總統不能主動解散國會
但是DPP執政以來 我國國會對歷任閣揆可說是相當"信任"
兩千年下旬的時候 都寧提罷免總統
也捨不得對閣揆提"不信任"案 讓閣揆下臺
所以大家不要再誤會國會囉 其實國會對行政院很好滴 *^_^*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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