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ih3:公投只是達到執政黨廢憲的手段而已....... 推 61.217.97.59 12/20
在板上看了許多人都對公投有相當大的誤解..
再此先說明一下...
所謂的公投主要是為解決施政和民意上的落差
以及對有爭議議題進行辯論再由人民做選擇
如外國常常對蓋新體育館做公投.
然後也把蓋新體育館人民所需負擔的稅和所得到的好處交由人民自行評估是否要負擔...
當然辦公投的財源要由發起的人募集.如果是涉及大眾的就須到市議會去做簡報..
市議會同意就可辦由政府買單..如果是行政機關辦的我並不清楚她們怎麼處理...
所以公投是相當重要的政策代表直接民權的實施...
如核四就是一各很重要有爭議的公共議題...
建會污染台灣且台灣並不缺電...
看台灣在阿扁執政很少限電便知...王永慶電賣不出去便知...
但不建又會浪費人民的錢..
正是一各讓人民表達自己意見的時候想想看立委真的代表多數民意嗎..
向這種有爭議的公共政策當然要公投..因為很明顯炒下去是無解的..
再來是實施的問題..相當多人擔心會造成什麼事都要公投...
但都忽略公投要花錢啊..
誰會和自己的票過不去那些說要公投都是在嗆聲..
他有錢可以自己辦但人民也不一定鳥啊..投票率不夠高也無法同意...
若是花政府的錢他就要提出優缺點並且掛名主辦人..
如果議題差大家就知他在搞笑..下次他就選不上了..
(這點很容易只要媒體和對手攻擊這點說他花了多少錢形象就完了)
在來是施行範圍的問題...我覺得這就很重要就須好好討論也是公投法成立的必要..
需專家去討論...這樣才能有效去表達民意..
而施行時間可1年一次和國外依樣..這各較簡單
最後那各審議委員會絕對是立院擴權的象徵..
視想台北市蓋巨蛋台北人出錢..關立委屁事..關市議員的事才對..
還有公投門檻這真的誇張那麼高立法還比較快也不用浪費錢...
由上面所說門檻真的不重要..因為你說要公投就是你負責任..
也可以定些罰責什麼...
希望公投法不要在被大家抹黑...
舉各例子體委會的代訓就可以公投..如果立委門檻不高...
讓領隊和笨主委知道...
當然這只是說說而已應社會成本過大..
視想連這種近乎全民共釋..想辦各公投都考慮在三..
所以別再抹黑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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