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mm (亂)》之銘言:
: ※ 引述《lookers (台南的網咖很危險的)》之銘言:
: :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這是最基本的道理
: 是阿,就是沒有證據
: 不過我想唸法律的朋友也心知肚明
: 就好比醫學系的學生大多數不用當兵一樣
: 有需要證據嗎??嗯,言盡於此,不再回覆這個議題
: 要殺要剮隨便你們嘍
那我也可以懷疑damm網友作了很多違法的事
以下請參閱他自己發的文(是啊,就是沒有證據....)D
我們社會何時變成這樣不講道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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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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