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mm (亂)》之銘言:
: ※ 引述《lookers (台南的網咖很危險的)》之銘言:
: :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這是最基本的道理
: 是阿,就是沒有證據
: 不過我想唸法律的朋友也心知肚明
: 就好比醫學系的學生大多數不用當兵一樣
: 有需要證據嗎??嗯,言盡於此,不再回覆這個議題
: 要殺要剮隨便你們嘍
要殺要刮?
我覺得狠好笑的一點..就是如此...
當初不是有連戰打老婆的傳聞嗎?
這難道是傳聞嗎?
我台大醫科的同學都知道當初連方禹被打到住到台大醫院裡來
只是消息被國民黨封鎖
不過這種我"聽說"的事情 我也不敢拿出來指控
只能當作趣聞聽聽...
像你這樣靠感覺 "心知肚明"XXX等等等...
就可以隨便說別人有貪污 有A錢...XD
這個社會的是非不分就是來自於相信自己心裡所信的
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的 寧願當瞎子也要相信自己幻想的東西...
還有 看到damn兄說的話
我大概可以理解為何目前台灣媒體會混亂至此
也可以理解 為什麼講話指控都可以不用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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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2.92.53
※ 編輯: yisdl 來自: 61.62.92.53 (09/05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