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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saint (leesaint)》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Kreutze!)》之銘言: : : 我不喜歡林重謨 而且我也不喜歡他這次說的話 : : 假如他說的"民視" 是民視新聞台 台灣眾多的有線電視台中之一 : : 那我贊成他的說法 : : 可是今天民視是一家無線電視台 而無線電波被假設為全民共有的財產 : : 實在很難想像它可以被用來做為政黨私器 : : 當然這也只是一種價值觀的假設 畢竟無線電視台也不一定比有線電視台更受歡迎 : : (除了義美心靈饗宴跟世足賽 我好像不看四台) : 不好意思 : 我知道廣電資源應該屬於公共財 : 可是為什麼要區分有線電視與無線電視而有不同的標準呢?? : 是因為無線電視的波頻有限嗎?? 應該是這樣吧^^ : 如果是的話 : 可是現在買有線電視台不也都包含了無線四台的節目嗎?? : 那在如今有線如此普及與便利的前提下 : (聽說連玉山都可以裝第四台) : 無線電視的有限波頻是不是還有那麼重要呢?? : 另外 : 民視也只有一台是屬於無線的吧(?) : 像民視新聞台應該就是有線的啊 : 這方面因為不是我的專業 : 所以如果有錯誤認知請多多指教 我說過了 我覺得這都是價值判斷的問題 出發點在波頻是有限的(我物理不好 有誰物理好些的更正一下) 在社會上還認為無線媒體是有相當影響力的公共財的狀況下 使之淪為政黨的發聲筒有些不妥 假如哪天無線電視真的被有線電視逼到牆角而無足輕重了 那應該就可以再考慮了 可是現在畢竟不是如此 還是有很多電視並不是接"第四台"的 它們的使用者有權使用屬於公共(其實這有點雞生蛋 蛋生雞)的無線頻寬接收節目 不被特定人掌握的節目 其實民視也不是唯一同時有有線跟無線的公司 我記得中視有(或曾經有 最近沒注意過) 中視二台 我覺得這是應該分開管理的 其實依陳水扁的媒體白皮書 是應該去推動無線媒體的公共化的 不過這嚴重衝擊了媒體所有者的所有權及契約自由 (至於預算 政府想國會準的話倒還好吧) 我倒是有個想法 就是立法限制無線媒體的股東結構 並規定其一定比例節目由公視提供 並由政府補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175.33 ※ 編輯: eslite12 來自: 61.216.175.33 (08/31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