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esaint (leesaint)》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Kreutze!)》之銘言:
: : 我不喜歡林重謨 而且我也不喜歡他這次說的話
: : 假如他說的"民視" 是民視新聞台 台灣眾多的有線電視台中之一
: : 那我贊成他的說法
: : 可是今天民視是一家無線電視台 而無線電波被假設為全民共有的財產
: : 實在很難想像它可以被用來做為政黨私器
: : 當然這也只是一種價值觀的假設 畢竟無線電視台也不一定比有線電視台更受歡迎
: : (除了義美心靈饗宴跟世足賽 我好像不看四台)
: 不好意思
: 我知道廣電資源應該屬於公共財
: 可是為什麼要區分有線電視與無線電視而有不同的標準呢??
: 是因為無線電視的波頻有限嗎??
應該是這樣吧^^
: 如果是的話
: 可是現在買有線電視台不也都包含了無線四台的節目嗎??
: 那在如今有線如此普及與便利的前提下
: (聽說連玉山都可以裝第四台)
: 無線電視的有限波頻是不是還有那麼重要呢??
: 另外
: 民視也只有一台是屬於無線的吧(?)
: 像民視新聞台應該就是有線的啊
: 這方面因為不是我的專業
: 所以如果有錯誤認知請多多指教
我說過了
我覺得這都是價值判斷的問題
出發點在波頻是有限的(我物理不好 有誰物理好些的更正一下)
在社會上還認為無線媒體是有相當影響力的公共財的狀況下
使之淪為政黨的發聲筒有些不妥
假如哪天無線電視真的被有線電視逼到牆角而無足輕重了
那應該就可以再考慮了
可是現在畢竟不是如此 還是有很多電視並不是接"第四台"的
它們的使用者有權使用屬於公共(其實這有點雞生蛋 蛋生雞)的無線頻寬接收節目
不被特定人掌握的節目
其實民視也不是唯一同時有有線跟無線的公司 我記得中視有(或曾經有 最近沒注意過)
中視二台 我覺得這是應該分開管理的
其實依陳水扁的媒體白皮書 是應該去推動無線媒體的公共化的
不過這嚴重衝擊了媒體所有者的所有權及契約自由
(至於預算 政府想國會準的話倒還好吧)
我倒是有個想法 就是立法限制無線媒體的股東結構
並規定其一定比例節目由公視提供 並由政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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