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lite12 (蕭邦練習曲Op10-3 )》之銘言:
: 首先 我認為楊大智的表現方式是有問題的
: 但依無侵害即無救濟的原則 在還沒有發生訴訟前
: 怎麼可能直接要求大法官釋憲
: 之前的狀況 他要不要出來說話 那是他的自由
: 一個自由民主法治國 怎麼能期待任何人做出任何行為呢?
: 至於"違憲" 絕對 絕對不是當上大法官才能主張
: 只是是否為終局認定的問題而已
楊引用的就是釋憲文阿
所以應該連釋憲的問題都沒有吧
我記得是之前釋過憲
然後相關法案,就是新的臨檢法案正在審
所以這個事情楊就用「違憲」而不是「違法」來說
如果「法案」已經出來,那們大概就更大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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