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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mon (我是素食寶寶)》之銘言: : ※ 引述《zeuklie (Fate體驗版啟動!!!)》之銘言: : 昨天在法學院聽了一場有關公投的座談會 : 會中發表人錢永祥 江宜樺 蔡重珍 吳介民 喔喔!都是政治系的大咖,裡面有位尚有深厚的法學背景。 : 因為我在法律版與法理學板 po也沒人回 大概在低著頭死背著民刑法或拼命重覆著加減股東的股額分配吧。阿哈 : 對於您能撥冗回覆 萬分感謝 畢竟有對話才有交流 : 謝謝您的寶貴意見 就立法原理論或憲政法理層次而言,你說的確實是可能的。 公投尚無明確的法源,這是問題一。 就算有法源,以法律位階層次不可能推翻整部憲法,這是問題二。 可以修憲,前提是明定的修憲文增定於該憲法中,可以容許修憲, 前提是准予修憲者在行該動作時,至少仍具有憲法層次上的依據; 而非低於該位階之法律依據,修憲如此,何況制憲?  另外您舉的公投都僅是一般民生政策之公投,而非改變國家性質的 制憲公投,雖兩種均以公投為名,但實質上天差皇帝遠,我認為不 可共量,要以民生公投的實踐成果來作為未來制憲公投的比較依據 ,而逕以決定制憲的是非,其實是不妥的,因為問題不同,我們完 全無法預測與推估新憲對台是好是壞。這是問題三。 關於你將公司法的資本額來比喻國家主權的共享是否具切割性,我 會覺得你應該是來鬧的。因為國家主權牽涉到的不僅僅是主權,主 權可延伸的範圍不是用金錢換取等價物質一線化,主權包括外交能 力、領土歸屬等重大問題,難道也可以一併切割?不過我想你的意 思大概只是在說明制憲不足以反映壓倒性民意這一點上而具體化之。 關於內亂問題我前面已提及,不是完全沒有可能,再考量台灣在制 憲後所受到的內外壓力與內部不合,與台灣島國民性的某部份結合 在一起,會有何後續影響可如我前面所言,無法預測,只能作常理 上的推斷;反之,公投確定要制憲,且人民都樂於制憲並不受外侵 ,制憲會不會讓台灣更好,這也是無法預測。題外話,假若台灣不 出現高品質的政治人物,政治社會風氣無法轉變,有再好的憲法一 樣形同具文,責任政治之監督夠嚴密,也只是在表面上的權力抗衡 而已。 不過說真的不要想太後面,不管你想好想壞。因為據聞這只是民進 黨的選舉手段而已,其是否真有魄力實現,可從陳水扁任台北市長 與中華民國總統這兩段不同的政治期之魄力表現,來作推斷。當然 也有可能是真的,但是好壞說太多,想太多,作太多法理或政治學 理上的辯駁,都不敵最後公投之結果。 -- 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 吳玉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249 ※ 編輯: alianplanet 來自: 140.112.214.249 (11/10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