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澄清IMF並未警告台灣債務餘額過高
中央社
2003-10-08 15:13
-------------------------------------------------------------------
(中央社記者萬淑彰台北八日電)媒體報導,國際貨幣基金(IMF)警告台灣中
央政府明年度未償務餘額將達三點四兆元。行政院今天澄清,台灣並非IMF會
員,IMF從未針對台灣的債務情況提出分析、建議或是警告。行政院強調,中
央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僅佔GDP的百分之三十三,相較於其他先進工業經濟
體,並不算太高。
昨天有媒體報導,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達三點四兆元,達
國內生產毛額 (GDP)百分之三十三;這個比率超過IMF 調查新興國家的債務
中位數百分之二十五。IMF警告,中央政府債務餘額達GDP百分之三十四的國
家,在財源太少,負債過重的情況下,若遇上天然災害或外在衝擊,政府財
政恐難維持。
行政院長游錫?上午在行政院會時間,特別要求相關部會對外澄清。財政部
次長楊子江、國庫署劉燈城並在院會後記者會對外說明。
楊子江指出,媒體引用的這份資料,是IMF刊登在九月份世界經濟展望一份對
新興國家公共債務討論的調查報告,當中並沒有提到台灣,當然也沒有對台
灣提出任何警告。
他說,台灣並非IMF會員,IMF因此不會引用台灣的資料做分析,自然也不會
對台灣的債務問題提出建議或警告。
楊子江說,截至九十二年九月底,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
數為三兆一千八百三十六點七二億元,占九十二年度GDP九兆八千八百零一點
五三億元的百分之三十二點二二,又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
未償餘額預算數估計為三兆四千二百八十九點八八億元(含九十二年度第二
次追加預算案數),占九十三年度GDP十兆六千三百九十三點五七億元的百分
之三十三點三八,均符合公共債務法法定上限百分之四十的規定。
劉燈城表示,將政府公共債務與世界其他主要國家比較,如以中央政府債務
餘額占年度GDP比率,美國二000年為百分之三十四點六%、日本二00
二年為百分之一百零六點五、英國一九九七年為百分之四十九點九,台灣二
00四年為百分之三十三點三八,債務比例適中。他並表示,目前中央政府
整體資產六點八兆元,若就整體資產負債情形來看,中央政府整體財務狀況
及債務比率適中。但有鑑於債務十年內快速成長,政府已積極朝開源節流兩
方面努力,以期減輕債務壓力,穩健財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