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的草案現在正在推
公投出來的結果也需要政府部門更小心完善地執行
公投的主要目的是要讓聽不見民聲的單位(政府或是其他國家)能正視民意
它有凝聚共識的附加價值 但非主要目的
您用來判定是否應公投的基準有點偏差
因此...抱歉哩...我不知道要怎麼回答您的問題
因為他好像不是個問題.....
※ 引述《mosscary (橙色loop)》之銘言:
: 台灣現在有公投法?
: 哦,那我多話了。
: 不過這是一把特別鋒利的雙刃劍,所以
: 要注意安全。
: 像進入WHO這樣的議題應該是全民共識的吧,
: 拿來公投不是小題大做,殺雞用牛刀。
: 這好像和你所說的“三天兩頭的公投”
: 有异曲同工之妙吧。
: Maybe
: 你不這么認為
: ※ 引述《AnaSui (安娜蘇)》之銘言:
: : 你以為要修公投法是為什麼?
: : 就是要建立起一個完善又不為有心人士利用的制度呀
: : 並且也不是修了公投法就三天兩頭地公投
: : 您也想得太簡單了
: : 沒有人會因為家裡擺了一箱櫻桃就三餐都吃櫻桃
: : 有了公投法讓公民可以直接表達對公共議題的看法 其實是好事
: : 在大陸當然絕對不可能現在開辦公投
: : 但是台灣已經有必要為公投作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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