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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一個社會的上層建築 建築在這個社會的價值觀和社會認同之上 換句話說 法律制度必須符合整體社會的主觀期待 不然就是惡法 所以有些法官的判例常會引起社會極大爭論 如:強吻不是性騷擾 沒有當場抓到性交就不算通姦 就是一些法律從事人員從法律中咬文嚼字 活在象牙塔裡 以為只要法律的邏輯ㄠ得過去 就是合法 停建核四的問題本質即在此 民進黨領導層都是一群律師 加上國師李鴻禧 要找出一套"合法但不用合理"的法律說詞豈非難事 問題的關鍵在於你的這套說詞要被社會大眾普遍接受 而不是自己關起門來顧影自憐 但事實上 民進黨這套說詞有被社會大眾普遍接受嗎? 當時AIT對民進黨政府不斷施加壓力 社會輿論與企業界也普遍不能接受 最明顯的可用股市作為指標 宣佈停建核四後 股市狂跌四天 台幣匯率重挫 大量資金外流 社會民心動盪不安 在民進黨執政期間就再也沒有回到當時的加權指數 而當時世界景氣也還沒有出現惡化 停建核四成為當時最重大的"非經濟因素" 請問 台灣社會接受了民進黨這套說詞嗎? 而民進黨雖然一副振振有詞的樣子 其實自己也很心虛 從哪看得出來呢? 民進黨政府宣佈停建核四刻意選在週五股市收盤後才宣佈 意圖讓突發利空經過兩天休假能淡化 減少對金融市場的衝擊 結果股市還是難以避免大跌 民進黨政府還動用幾千億的四大基金和國安基金進場護盤 讓幾百億納稅人的血汗錢現在還套在八千多點的高點 但民進黨政府從來沒有人為錯誤的決策道歉 為浪擲的國家資產負責 只會編一套法律說詞安慰自己沒有錯 但企業和社會大眾早已用股匯市投票了 難道當時大砍台股匯出資金的外資 企業 金主 散戶 都隨著羅如蘭的報導起舞嗎? 都只看親民黨記者的意見嗎? 都在以訛傳訛嗎? ※ 引述《eslite12 (蕭邦練習曲Op10-3)》之銘言: : 您的說法有相當大的問題 : 核四停建本來就是行政裁量的範圍 預算案的性質依釋字391 : 並非法律案的一種 : 所以行政機關並無義務執行核四預算 倘若立法院不立法而強迫行政院執行 : 嚴重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 公投假如只是咨詢性 而無牽涉到人民權力義務的改變 則無關法律保留 當然 : 可以依行政命令行之 : 回到本題 今天雙方的爭點在健保費率的性質定義不同 自然可能得出兩種答案 : 監察院的糾正只是再度證明的五權分立的荒唐而已 行政機關是法律適用機關 會 : 對法律做出初步的解釋 而依憲法司法院大法官有解釋憲法法律命令之權 由大法 : 官做出終局的解釋 : 監察院呢? : 所以 別整天以訛傳訛 跟著夏珍死黨羅如蘭的報導起舞 只看親民黨記者的意見對 : 您的理智會有影響的 當然 假如您要如您ID一般的死忠 唔 我就不好說什麼了 : ※ 引述《JamesSoong (連連賀成交)》之銘言: : : 作者: JamesSoong (連連賀成交) 看板: Chuyu : : 標題: Re: 政院不認錯 糾正又如何? : : 時間: Thu Jul 3 14:31:29 2003 : : 民進黨政府執政期間 任意解釋法律條文 將行政權無限擴張 : : 健保費率雙漲可以不用送立法院 直接從行政院漲 : : 停建核四可以不用立法院通過 直接用行政命令停建 : : 辦公投可以不用立法院立公投法 直接用行政命令辦 : : 倒是民進黨提名的考試委員在立法院全數過關 : : 誰說民進黨執政不佳是在野黨扯後腿? :) -- 當總統沒什麼了不起 美國一共有41位總統 可是大家記得的是 林肯曾經解放過黑奴 羅斯福總統曾經推行過新政 這是因為他們真正為美國人民做了很多的事 要做總統就要作一個會做事的總統 給台灣一個機會 讓會做事的宋楚瑜 繼續為台灣人民打拼 為台灣 我們一起加油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7.17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