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viann (Gaviann)》之銘言:
: ※ 引述《rehtra (爾雅)》之銘言:
: : 是下面這段嗎?
: : 接著,分別擔任交通港務人員升資考試文史組命題召集
: : 人以及警察特考典試委員長的試委林玉体,也跟著強調,「
: : 徐正光是客家人,代表客籍立場,連他都如此認同這樣的出
: : 題方式,顯然出題非常恰當。」他說,「補破網」是由李臨
: : 秋作詞,也是台灣有名地方歌謠,「生長在台灣的考生不應
: : 該不知道!」
: -.- 就這幾個禍首啊....
: 事情會搞這麼大還不都是他惹出來的....
: 原本只要一句「我們會再檢討相關命題方式是否適宜」就可以解決的
: 他憑什麼幫考生預設立場?
: 我就是沒聽過怎麼樣?我對台語就是不熟勒!
: 國家考試怎麼可以這樣做!
基本上考試委員的任用制度還有考試院的設立根本就是令人匪夷所思,
早該修憲改掉現制了...
國家考試之命題並非由全體考試委員命題,
而是就單一特定考科由特定之一位或數位委員為召集人,
負責命題及考試試務,因此該委員之個人主觀因素占了相當之比例,
況且監督機制不足,不過現在已有改進,
過去是出題後彌封,考試時再由出題彌封中任選若干題目抽出做為該年之題目,
因此有幸獲得入圍之教授無不成為當年之當紅炸子雞,
其論文著作無不成為考生人手一本之聖經,
深怕題目恰巧即是該師的獨門暗器(毒門才對).
現在已經有所改善,但是仍然並未相當妥善,
因此該名委員會搞出這種飛機也是意料中事,
不管支持該命題立場與否,至少原則上大家都應肯認:
在法律上或慣例上並未明確承認考題之形式得以閩南語與入題之下,
以普通話(華語)外之語言命題均是不妥當的方式,
我的觀點是:該命題如是為舉兒歌民謠為例,
事實上有相當多可以達到相同效果的其他歌謠可以入題,
因此該閔南語所欲傳達之意義的功能性具有相當高之可替代性,
所以在權衡該狀況下是否應採取以華語命題當是較為適當的作法.
如今天是在考題中提及之閔南語乃是極為平常且簡單之慣常用語,
例如:甲罷沒? 等語,且該語之認知與否不必然導致無法瞭解題意,
那麼此時方言入題應該從寬與以解釋較有彈性,
因此對於"特定方言於個案提目中是否合宜"的認定,
應該將考試權納歸回行政院下,由專業的考選公務員處理,
考試其實是相當專業的工作,由通過高等考試任用的專業事務官處理,
技術上應較現制來得好,且由於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上對下之指揮監督權的特性,
該機關也較能形成一致的考題任用標準與見解,也較能審核出適宜且公平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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