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gJ (Q___Q)》之銘言:
: ※ 引述《honder (今後只學郭靖...)》之銘言:
: 即便公投的結果是錯誤的,也不要白痴地問誰要承擔
: 投票的結果等同於全民的決定,誰來投票就誰擔!!
: 不只是投贊同票的要擔,投反對票的也要擔
: 這才叫民主政治、責任政治
責任政治干公投什麼事情??
責任政治的定義應該是執政的成敗好壞
把這些是非對錯由執政黨(or聯合的內閣的第一大黨)
作概括的承受
對選民負責
由選民用選票(or其他方式)作一個檢驗
至於說公投是在現有的代議制度失靈的情況下所採用的方法
多數的國家都是有限度的等到議會無法討論出一個結果後
交由人民以公投的方式作一個決定
少數的國家公投是一個常態(ex瑞士-17x次)
那是由於特殊的國情和須要
並且這個國家要有"良好的"民主基礎
公投本身有一個潛在危險(當然不是必然性的)
在台灣特別明顯
就是容易成為政客分化激化人心
於是一個應該用理性討論的議題
就很容意失去了焦點
很多議題的本身是要兩難的局面的
例如說有效的工程和環保本身就有一些充途
公共利益和選區利益很令一些人頭痛
這些事情本身就是一個權衡輕重找一個都不滿意但是可以接受的點
一般來說這種處理的方法很難以:要/不要 同意/不同意 支持/不支持
來決定的
而且反對聲浪大或是支持聲浪大並不是一定是對的方向
ex當年高速公路可是受到各方面的反對,被指控是"圖利開的起車的有錢人而建"
ex當年很多知識份子的主流價值是共產的社會主義
我不能確定公投的議題可不可以帶給台灣幸福快樂
但是可以確定的事情
公投是創制覆決的人民公權力終於可以使用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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