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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nvic (二軍救台灣)》之銘言: : 這是一件很令人感到難過的事情 : 今天台灣社會會這樣 : 是怎樣造成的呢 ?? : 媒體一面倒的偏藍 偏統 : 整天炒作統獨話題 : 別的不說 2100全民開講就是最好的例子 : 一開始的立意很好 : 希望給大家說的空間 : 結果越做越糟糕 整天都在談統獨 : 每天講的千偏一律 : 這才是撕毀台灣的兇手 : 台灣早就沒有族群問題 : 台灣只有認同問題 : 天天無窮無盡的call-in節目 : 正好給了一些有心人士發揮的空間 媒體的可怕在於 移花接木 無中生有 漂白犯罪 扭曲價值 支持本土化-->統獨爭議 省籍情結 制訂新憲---->台灣獨立(台灣現在和中華民國是不同在哪啦?) 把一個新的價值或是論述 直接概述性的轉接成令一種不同的意義 來扭曲一個論述者的價值觀 加以一連串的報導和天天幫觀眾洗腦 這個價值觀就扭曲了... 楊大智對媒體放泡-->楊大智成為英雄 檢察官的行政不中立,媒體將之塑造為英雄行為 有時候實在很難想像,為什麼明明很簡單就一眼看穿的東西 偏偏就是會被媒體誤導 舔耳朵案、曾文惠挾美金去美國案、嘿嘿嘿事件、李登輝匯錢入私人帳戶案 阿扁嫖妓疑雲、吳淑貞晚上都呆pub疑雲、阿扁受中共資助指控 等等 不斷利用報導洗腦大眾 再者, 無中生有屬於最卑鄙下流得一種手段 (至今,我還無法接受媒體指責別人下流) 因為他們就是第一名 從新瑞都案、國安密帳案、拉法葉案等等 無一天不繪聲繪影的來教導民眾認知"李登輝有涉案"的錯誤認知 即便沒有證據~ 而明顯的興票案,媒體卻是興趣缺缺, 報導更影射政府李登輝配合對宋楚瑜政治迫害等等 加以利用民調來塑造民意 對民眾洗腦 骯不骯髒 下不下流? 李登輝出庭的磊落風骨 相較起宋楚瑜對興票案審議的抗拒 卻是李登輝被醜化 栽贓 要這些媒體來談言論自由 新聞自由 那麼 這些媒體迫害非常光碟的新聞自由 媒體自由呢? 下賤的媒體啊~ : 整天談東談西 : 自以為無所不能 : 連亞錦賽時 某大記者的亂評論 : 還自以為自己是能手 : 我看他連誰是CCF都不知道 有何資格談棒球 : 要找也請找一些專業的人士 好嗎?? 唐湘龍喔 阿扁魔咒被他電的慘兮兮 大鷹龍隊 就閉嘴吃黃蓮 真是個無聊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3.153
mota:批的有道理...讚 推 210.68.25.72 11/23
> -------------------------------------------------------------------------- < 作者: realmask (0.0) 看板: politics 標題: Re: 分裂... 時間: Sat Nov 22 10:48:55 2003 記得以前我有一個教授就主張媒體沒有所謂的第四權,媒體只是某些人很有錢, 出資成立,他要請誰當編輯,請誰處理新聞稿,都看他的立場而定,而且 媒體本身也是營利事業,並不是做公益的,他們的一切人民根本無法干涉, 人民只能被強迫接受內容,就跟看故事書一樣,你無法干預作者怎麼寫, 又不能選舉總編輯,又沒有考核辦法,媒體憑什麼自稱是第四權? 不知各位有沒有麥克傑克森的性侵案,你會發現你在電視上都只是看到 遠遠麥克被押入警局的畫面,如果這發生在台灣,記者早就塞報警局, 直接殺到當事人面前問案,這是什麼?這就是尊不尊重人權。還有你看外 國媒體在重要案件開庭時,絕對是站在法院外守候,等待當事人出來採訪, 這在台灣,絕對是一路跟到法庭門口,然後大聲喧譁,造成許多民眾不便, 也是藐視司法的行為。在外國談第四權,我認為是效果上的第四權,因為這效果, 而帶來些微的特權;在台灣,被他們扭曲為權利上的第四權,可和公權力 同等的特權,因為這特權,什麼人權,什麼法律,在他們的眼裡視為無物。 所以媒體應回歸營利事業的本質,和普通人一樣,只是因為他們對社會有特殊價值, 在言論自由方面,可以寬鬆一點,至於其他侵害人權、觸犯法律的行為, ,因為媒體的廣播效果,反而更趨嚴格,以保障人民的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64.65
LucLee:推 同意 是效果上而非權力上 推 61.62.13.231 11/22
tetsuro:推! 推 61.230.112.91 11/22
AnaSui:推這篇! 推 61.216.127.15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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