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lite12 (瑞興書局真是好地方)》之銘言:
: ※ 引述《monmo (落實戰你娘親)》之銘言:
: : 的確是失當呀
: : 家長不能幫兒子選太太 是因為沒有人比兒子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 : 以及了解對方
: : 但公共議題... 民眾可不比專家了解呀(當然我認為專家還是需要經過批判)
: ^^^^^^^^^^^^^^^^^^^^^^^^^^^^^^^^^^
: 這表示你完全不懂公投的意義
: 今天在法學會的公投研討會當計時小弟(不過自覺沒啥內容 下期的月旦應該不好看>"<)
: 對於"公投"兩個字在台灣從極好到極壞的觀點擺盪 是被討論的話題
: 而最大的問題就是不了解"公投"的文義範圍
: 這的確是"民眾可不比專家了解"
: 可是公投並不是讓你投"公投這個字是啥意思?" 這類題目的設計限制等
: 是公投立法最重要的內容 也涉及到了所謂專業 但公投標的則絕非"專家比較懂"的
: 像非核與否等 其實沒有所謂對錯 而是民眾看待問題的方法
: 在憲法自由民主法秩序的基本架構下 應該要由下而上決定
: 要不要公投 只是在於代議民主需要彌補與否與方式而已
: 而恰好中華民國憲法又採肯定說
: 總之 本來就是民意優先 只是在之前是如何限定民意的範圍
: 這點立法怠惰難辭其疚
所以馬英九說公投要有法源基礎頗為正確
什麼情況下可以辦公民投票?
什麼議題可以辦公民投票?
會不會發生地域性公投結果發生衝突?
公民投票是否是一個由少數人主導議題從而主導選項的填鴨式偽民主?
還是可能被操作為多數強暴少數的獨裁民意?
匆匆辦公投 只為了可以節省社會成本?
我實在是覺得民進黨不是沒有人才
就是掌權者過於武斷專權
民主跟法治離不開 這點身為一個律師怎能不懂?
當然公投要立法付諸三讀通過大概在選前難以完成
若是以選舉考量才匆促以行政命令強制執行
恕難服眾
若真有心 何不在四年前就著手規劃推動?
急就章的政策彷彿兒戲
台灣不是政客的學步車...
: : 這種相當專門性的議題 不能一句民意優先就帶過呀
: : 否則真的公投的效益會被無限上綱
: : 民眾都是自私求己利的
: : 但在公共政策之時 有時候是要犧牲民眾權益
: : 本來就有牴觸... 怎麼可以盡付民眾表決~???
: : 到時候減稅 免當兵 放假 大家都來公投
: : 那何必要政府~? 何必要官僚
: : 整個國家只要有一個"公投選舉委員會就好了" 專門辦公投 天天辦 時時辦就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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