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mo (落實戰你娘親)》之銘言:
: 的確是失當呀
: 家長不能幫兒子選太太 是因為沒有人比兒子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 以及了解對方
: 但公共議題... 民眾可不比專家了解呀(當然我認為專家還是需要經過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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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表示你完全不懂公投的意義
今天在法學會的公投研討會當計時小弟(不過自覺沒啥內容 下期的月旦應該不好看>"<)
對於"公投"兩個字在台灣從極好到極壞的觀點擺盪 是被討論的話題
而最大的問題就是不了解"公投"的文義範圍
這的確是"民眾可不比專家了解"
可是公投並不是讓你投"公投這個字是啥意思?" 這類題目的設計限制等
是公投立法最重要的內容 也涉及到了所謂專業 但公投標的則絕非"專家比較懂"的
像非核與否等 其實沒有所謂對錯 而是民眾看待問題的方法
在憲法自由民主法秩序的基本架構下 應該要由下而上決定
要不要公投 只是在於代議民主需要彌補與否與方式而已
而恰好中華民國憲法又採肯定說
總之 本來就是民意優先 只是在之前是如何限定民意的範圍
這點立法怠惰難辭其疚
: 這種相當專門性的議題 不能一句民意優先就帶過呀
: 否則真的公投的效益會被無限上綱
: 民眾都是自私求己利的
: 但在公共政策之時 有時候是要犧牲民眾權益
: 本來就有牴觸... 怎麼可以盡付民眾表決~???
: 到時候減稅 免當兵 放假 大家都來公投
: 那何必要政府~? 何必要官僚
: 整個國家只要有一個"公投選舉委員會就好了" 專門辦公投 天天辦 時時辦就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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