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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半天民主與專業還無法衡量?還有人問說適用民主為何要有雙重標準?其實公 投沒那麼可怕滴XD(當然,我也知道公投不是啥毒蛇猛獸)我看到都笑了。 個人在行政法學面的知識不甚充足,以法律來探討『民意與法源決定政策走向』, 不在現下我的能力範圍,不過我想前面已經有位能手稍加指點;就政治理論的層 面來探討『民意決定政策走向的時機如何』,我在以下作一些說明。 就個人的瞭解,民主"最最最"基本的定義就是『自治』,源自希臘文demokratia ,易言之,就是人民自治的意思。另外眾所皆知,真正的民主是指直接民主。而 關於直接民主,其最初的適用背景與原意,如下所述︰ (一)適用主體的還原: 直接民主並不是要那些會受政策結果影響的人,來參與討論,以作決策,來杜悠悠 之口而已。 (一)該個案問題︰ 就被統治者而言,該地區的人民是不是有受政策影響的傾向?就統治者而言,發起 者是否藉此來杜悠悠之口,甚至有其政治考量?雖然在直接民主的定義中,統治者 與被統治者是合而為一的,我在上述分開是為了加以區別。 (二)達成目的的還原: 希望透過此方式來廣泛地搜集意見,仔細端詳,以能作出更正確的政治上決策。 (二)該個案問題: 個人認為:目的相同,都是為了作更長遠的決策。而環保署這些專家,又何嘗不是 『被收集的廣泛的意見』之一?而係爭議題不只與該地區有關,而是會對全台灣的 當下或未來有危害的可能性,行政機關不憑其專業加以制止,我不知台灣要行政機 關來幹麻?領納稅人的錢只作一些似是而非的正當性解釋嗎?當然既然攸關全台, 當然亦不能排除這些台灣專業的判斷,也就是這根本不是只有這個地區的人民的意 見才有搜集的必要。另外現代的背景與民主一詞出現的背景不同,現在是專業分工 的社會,難道專家的意見變得不值得人民信賴? (三)前置程序的還原︰ 透過辯論,讓代表不同利益的人來討論,以瞭解議題內涵。透過辯論來發現真實, 得出更接近專業且對全體利益有所兼顧的結論。 (三)該個案問題: 辯論在那?有多少人民瞭解議題內涵?不瞭解議題內涵如何辯論?如何發現真實? 對參與決策者完全不設限不教育而生出的結論,有何執行價值或執行後有何後果? 人家古代雅典為何要透過辯論,因為社會專業分工不夠,惟有透過此來得出更接近 專業的事實。 翻翻前面部份網友的文章,不乏狹隘地認定:(一)『地區問題本就得丟給地區人民 決定,還不該有雙重標準』;(二)『某院長似偏向民意似不能輸給專業力量一般地 力挺』。就(二)來說,我不相信一個政治系畢業的行政院長(當然他大學太混也說 不定)分不清楚民主的真正意涵,個人倒偏向其心理受到相當大的壓力而無主見所致 ,在此不多著墨。就(一)而言,為何在適用上有不同之處,這不是雙重標準,而是 不管是交由民意公投,或由專家決定,在現在的台灣,始終都只是一個問題。切割討 論等於你根本不瞭解直接民主與專業之間的關係。XD                       發表者 alianplan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