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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rzog (簡文彬...遜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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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公告] 大陸偷渡客溺斃 陳定南:不須賠償
時間
Sat Sep 20 00:09:54 2003
※ 引述《liangbb (bb)》之銘言:
: 大陸偷渡客溺斃 陳定南:不須賠償
: 法務部長陳定南上午在立法院表示,
: 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 這法條的內容到底是怎樣 大家都說不用陪 不過法律上的認知又是如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58.16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