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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怎麼會跟賠償沒有關係呢 如果今天在陸上開車開到一半 突然有一台機車不要命的闖紅燈往你撞來 就算該名騎士不幸身亡 你除了一些人道的關懷外並不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why?? 因為是對方違法在先 法律是要保障守法的人 而不是違反法律的人 如果今天這幾名偷渡人是正正當當前來台灣 發生這樣的不幸 台灣政府理應賠償 可是呢?? ※ 引述《Stefanel (Stefanel)》之銘言: : ※ 引述《Killmba (Sunny)》之銘言: : : 看了以上討論的精采內容 : : 嗯 小妹整理了一下心得 : : 先不管政府要不要賠? : : 這應該不是第一步要走的吧??? : : 第一,他們是"偷渡"來的,很明顯就是危法了 : 違法不是危法,況且違法與否與賠償與否並無明顯關係, : 僅在責任歸屬上自己必須負擔部分責任的問題, : 簡單的說好了,如果你今天未購票搭乘台鐵結果台鐵出事造成傷亡, : 是否會因為未購票而無賠償? : 搭飛機你明知行李超重(超過最高上限)但地勤人員疏失而讓你付錢通過, : 而後若不幸發生空難是否因此而不獲賠償? : 與偷渡有別者僅是不法程度而已,但不法皆不能夠影響賠償之有無. : 請勿一概而論,沒有邏輯性的推論請減少. : : 第二,(不管偷渡) 你在船上發生的意外,應該是要先去買保險嘛?不是嗎? XD : 又來了,保險不保險跟國家賠與不賠有什麼關係? : 簡單舉例免得你不懂,名古屋空難除了華航賠償外, : 先前應給付保險金之保險公司仍有給付保險金之義務, : 不因華航已賠而有責任之免除, : 至於其得向華航代位求償或是華航本身保的責任險的問題, : 就是涉及複雜保險實務的部分怕你又全部混為一談,不予贅述. : : 第三,一個索賠250萬? 是參考什麼而來? :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 請自行參照下面網址,有該二法規之全文: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I0050006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I0050007 : : 我認為 今天若台灣人民偷渡到美國 結果被人蛇集團推下海 : : 可能索不到錢,還要吃上官司(偷渡) : 這又是混為一談,偷渡部分有偷渡部分的責任,賠償有賠償的責任, : : 相同的,今天大陸女子偷渡來台 很明顯就是危法了啊!!! : 違 : : 一個索賠250萬?? 我想政府若要賠的話 : : 請拿出有力的理由來說服人民 : 我國有成文法規請自行參照... : : 畢竟那是人民繳的稅金 不是嗎?? : 這也是人民選的立委所訂出來的法律... : : 要賠也行,拿出國賠辦法及程序來 : : 撇開理性不講 : 因為你所說的皆不成理!! : : 要提感性也可以...... : : 在我看來 那六位女子很可憐 : : 不過被這家人一惡搞後,又想到她們是違法的 : : 我只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 相較之下 這恨竟然大於可憐 : : 挨 再怎麼感性的人也感性不了吧~~~ : 以上只是你的個人言論,看不出有何論據基礎, : 這個社會不是用感性來決定是非, : 請問你租房子跟人起了糾紛, : 法官看你是租房子的窮學生, : 好可憐,因為可憐--->可惡 (根據閣下的理論) : 就判你敗訴,理由:違背公共制序善良風俗 可以這樣嗎? : : 人權 不是這麼拿來用的........ : 請問你的人權何在? 因為嘴臉難看就不該給? : 如果他們哭天搶地真的很可憐不開口賠償金的事, : 是不是他們臨走前台灣人民會拿出點同情心要求政府"依相關法令規定" : 給他們一些慰撫金呢? 人權,不是掛在嘴上的漂亮話而已... : 拿大陸跟我們比,覺得他們對我們不厚道我們也不必太客氣, : 這跟小孩子有什麼兩樣? 他這次有糖不分我吃,所以我下次也不分他吃? : 如果有何錯誤還請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209.1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