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zang (www)》之銘言:
: 從你文章,可知你是一個好讀書的人,不過尚有可進步的空間。
: 大家交換意見一下....勞駕你多費點神囉....因為撥接費用貴....我只能跳著講......
: ※ 引述《setyoufree (set you free)》之銘言:
: : 恕刪。
: : 其實如果要分析,憲法本文本身是充滿疑問的。這點我沒講清楚,
: : 現在略盡說明。
: : 第一條,就說中華民國是「基於三民主義」,加上憲法前言表明了國大是
: : 依據「孫中山先生的遺教」來制憲,因此在解釋論上採立法解釋的話,可
: : 以說整個憲法都要求貫徹三民主義及孫中山之遺教。這個在我國應行之政策
: : 面上尤其無疑,因為憲法本文的基本國策章,基本上就是把三民主義條文化,
: : 並且增添許多只有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大陸才有資格去做的規定。如果有
: : 讀過三民主義,再看看現在台灣現狀,台灣整個社會經濟結構,可以說都已
: : 經違背這幾個要求。這算不算違憲?我不是很確定~~
: 參照德國基本法前言中對德意志領土與德意志人民的語句vs德國憲法法院相關判例,
: 德國憲法學界的學說倒不會像你這麼悲觀認為「前言的「實踐」現狀違憲囉,所以應該制
: 憲」(大意)云爾,要知道目的論解釋前言,大法官或學界主流也不會如你那樣解釋啊...
: : 您也許會說三民主義跟孫中山之遺教、以及基本國策章的憲法要求從沒有被
: : 實施過,那麼這個是幾十年的法治怠惰的問題,更可以看出憲法本文並不適
: : 用在台灣。
: : 再者,這些要求在歷次修憲中,從來沒有被「停止適用」過喔。也就是說,
: : 這些要求仍屬有效。那必須問的是:做的到嗎?例如,大家會接受所有民生
: : 事業原則上通通轉為公營嗎?大家會接受所謂的節制資本嗎?大家會接受人
: : 民有政權的說法嗎?
: 不是像你這樣解釋滴...請綜合增修十來一併體系解釋.....不是只有憲法本文
:基於體系解釋,若沒有明文限制本文的適用,則增修條文的作用只是補充本文而已。
增修十這一條唯一有明文限制到本文的是教科文預算的下限取消,故除此外的憲法本
文基本國策仍有其拘束力。憲法體系區分成前言、總綱、基本權、政府組織及方針
條款這樣是很清楚的。
何況,增修十既然限於基本國策部分,並不涉及總綱,所以總綱跟前言的拘束力同樣
存在。所以,如果真的用體系來分,反而你的說法強化了我的說法。如果我說的不對,
那我很好奇你的體系解釋是作何內容的闡釋?可否賜教?
: 這就涉及到法規範實效性的問題,簡言之,做不到的規範,只會產生更糟的
: : 後果,比如今天立法院立法,每個人都不能罵髒話,抓到處徒刑一年或罰十
: : 萬元,這做的到嗎?就這部分,我們政府向來的反應其實很溫和,就是不去
: : 理會這樣的規範。然而,如果考慮到這是憲法的整體命令,政府的忽略其實
: : 是違憲的。
: 一來:
: 由於學理上,已跟你論證的前提:立法怠惰根本無關,所以你整段推論可惜都無效了.....
: 二來:你常會忽略增修條文而談(憲法本文?)無實效性...令人昏倒.....
: (別跟我說啥直些修本文云云喲,會越扯越遠,我不是在PTT專門開憲法教室啊)
:對不起,不過我完全看不到你所謂的「學理」上,是指什麼學理?又為何無關?
我從來沒有說是立法層次的立法怠惰,我說的可是憲法上的問題,是否你看太快,
看錯了?
: 第二,另外尚有其他已經提過的,像是總統與行政院之間的關係、立法與行
: : 政間的關係、考試及監察權的存廢、中央地方體制、及國大存廢的問題,這
: : 些構成了政府基本體制的規定,一直以來都有調整或乾脆廢止的討論。那麼,
: : 憲法的兩大要素(人民基本權利、政府基本體制),其中之一明顯出了問題,
: : 請問要不要改?
: 問題不太大,請參照大法官歷來做成的解釋,何況台大四位大法官下屆開始行使職權,
: 我看不出老師們大夥會認為你說的問題是大問題。
:問題不太大?整個政府基本體制出了問題,這叫問題不大?也許你會說,經過數十年
來的實務跟解釋,並無問題。然而,那是實務運作沒有問題,但實務運作與規範本身
的內容是否配合,真的就沒問題?
更何況,有些問題也是大法官不敢解決的,像是我國「固有疆域」何指?政府要素之一
竟然沒有人能夠確定,憲法又說不清楚,你說問題不大?又比如總統權力是怎樣的一個
範圍?憲法本文跟增修真的有確定嗎?
: 第三,歷次修憲雖然有解決一些問題,可惜除了製造新問題外,既存問題仍舊
: : 存在。像是「省」,我們印象都已經廢了,其實你可以看增修條文第九條,並
: : 沒有廢掉,省還是存在的。如此,小小台灣存在四級政府,你覺得有必要嗎?
: 這同樣根本不是大問題,請你仔細玩味NR.467解釋理由書
:我早就拜讀過,可是最根本的是,現在省仍然存在,也有所謂的功能,像是監督自治。
問題是,在台灣地小的情況下,中央難道不能直接監督?
不過話說回來,你系爭文章所說的各項「問題」你若要堅持是「嚴重問題」...
: 這是無法在BBS上靠篇回應就可說服的啦.....
: : 第四,最根本的問題是,多數人都贊成改掉,但是你覺得把這些改掉以後,這部
: : 憲法仍然具「同一性」?也就是,這只是「修」憲而已?如果憲法前言、總綱、
: : 政府的基本體制及方針條款(即基本國策)都要全盤配合修正,這還能說,只是
: : 修憲?這就涉及修憲有無界線論,及憲法變遷及破毀的問題,恕無法再論,請有
: : 興趣者自己去看文獻。對此一關鍵問題的討論,可惜不是媒體的重點。
: 一、真已嚴重到都要全盤配合修正?....我不予置評....因為你這項「認知」本身就屬於
: 無可無不可。簡言之,無關應否修憲之宏旨。
請問,你說「我的這項認知本身就屬於無可無不可」,有何論據基礎跟理由嗎?一部憲法
從頭到尾都有可質疑之處,這原來是無可無不可。
又你說「無關應否修憲之宏旨」,原來你可以預測以後修憲的宏旨?令人佩服喔。
二、
: 我N年前考研究所前曾認為許宗力的有界限論很漂亮...不過啊...文獻越讀越多後發現一些
: 反例越來越無法用有界限論來詮釋....因此
: 後來我的碩士論文卻舉證證明無界限論比較不是在畫空中樓閣。
: 不過我只是小角色,你去援引黃昭元老師的說法即可。因此別太看重啥有界限論喔!
:採取這種立場,當然是修憲就可以。問題是,憲法同一性是否仍然存在?是否又要
提出連續性的說法?或者,這不過是憲法變遷而已?這是一個有理的立場,我也贊同,
可惜並不是我的立場,比如,我不認為我國領土範圍的更動是有連續性的~~(當然
,要堅持沒有更動過也是可以啦)。
: 第五,所以,蘇教授很確定的認為只要修憲就可以,我不知道他有沒有理解過以
: : 上的問題,從其文中脈絡也看不出來。是以,我說他忽略了一些基本的問題,卻
: : 批評他人不讀憲法的語句,有應反省之處,這不對嗎?
: 抱歉....簡言之,你「這次」其實反而無法論證出蘇教授有啥大謬誤之處
: 蘇教授上次含糊論述諮詢性公投啥的,我倒有一些小稿指出他謬誤....
: 故只能說,你這次所挑的case挑的不好.......總之套用一位老師上課曉諭眾人的口頭禪:
: 要多念點書....對自己總是有好處的....
: : 至於辯論,我個人參加過辯論社及辯論比賽,也得過名,深深瞭解大部分的辯論,
: : 優劣往往決定於口才,而不決定於事物本身。不過,我可以確定的是,當一個學者
: : 的意見總是與其他多數學者的意見相反時,該學者是正確的機會,應該很低。
: ㄟ.....你確定嗎.....無言......
: 你若多去旁聽中研院歷來辦的憲法學界研討會,就比較不會說出這句話的啦...
: 另外祈禱你沒被李XX大師的文章影響到,老實說他自從當年一升等後無後顧之憂開始,
: 就越來越不做學問了.....對你的素養恐怕有害。所以他的政治性言論聽聽就好......
: 我從來沒說我受李鴻禧教授所影響。相反,他的書我曾拜讀,蠻多地方我不是很贊同。
不過我們敬佩他為民主奔走的心力。
: PS:其實我也覺得有些條文應該修,只是我的論述脈絡跟你不一樣罷了....
: ※ 編輯: dzang 來自: 218.187.34.237 (10/05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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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戰百勝,不如一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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