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YGO (Distortion)》之銘言:
: ※ 引述《Decentralize (我甜蜜的復仇)》之銘言:
: : 所以你覺得目前的憲法符合實際需求?
: : 如果是,就不會有行政立法權限糾葛不清
: : 以及總統實質上成為國家最高行政首長
: : 而立法機關欲對行政院長所提出的不信任案
: : 卻同時需要面對可能隨之而來的解散國會
: : 這樣的權力關係根本是不對稱的
: : 關於憲法不合時宜之處
: : s兄洋洋灑灑的列舉了下面數點
: : 不知道你是視力有問題 還是??
: 天阿...憲法權力分配不對稱可以用修憲解決....
: 修憲會遇到的問題和爭議 制新憲時依然會出現 又不是摩西取十戒...
: 前面也提過了 至於是我視力有問題 還是你智力有問題
: 這種謾罵我沒興趣 你自便
就已經跟你說了 人家提的這部憲法的問題一堆
你的眼睛就只得到總統制內閣制的問題
還說自己眼睛沒有問題?
還是你是外國人,下面這段話看不懂?
: : 這部憲法出紕漏的可不只是關於總統制內閣制的問題
: : 從整個中央政府組織,中央與地方關係,以至於基本國策
: : 甚至於憲法前言,通通有加以改正的必要
: : 至於你說任務型國大是類似美國的選舉人制度
: : 我對比較憲法不熟
: : 不過 據我所知
: : 美國的選舉人制度似乎不是在修憲程序使用的吧??
: : 這根本是不倫不類的比喻
: 我要說的是 任務型國大產生的方式類似美國的選舉人制度
: 藉此闡明他的民主正當性 還有民意基礎
: 所以經過這樣的制度設計來修憲 正當性不會弱於公投制憲...
: 這樣你懂了沒?
重點是你舉得例子根本是不倫不類
要學美國嘛你就學得徹底一點
要扯美國的選舉人團制度又不先搞清楚人家是用來幹麻的
美國的選舉人制度是教你修憲時選出選舉人團嗎?
莫名其妙的傢伙
還有我告訴你
只要是間接民主
他的民主正當性就會遜於直接民主
只是基於現代國家任務的複雜性
我們無法事事都採直接民主 所以才有間接民主的存在
這個陳愛娥教授在月旦法學曾經在論國大存廢一文中有很清楚的說明
你這根本是錯誤百出的論述
: : 另外 學者對任務型國大這個制度的存在更是多所批評
: : 你....不會不知道吧?
: 批評歸批評 卻沒有人提修憲?? 明明有這個行的通的體制內制度阿...
: 為什麼不啟動這個機制?
: 背後代表什麼意義呢? 嗯...選舉到了...
這部憲法問題太多
其實要用修憲還是制憲解決我是沒什麼太大的意見
重點是 錯誤的地方一定要改掉
還有 請你不要再拿美國的選舉人制度來正當化我國的任務型國大
美國可沒有每次要修憲就要弄一個選舉人團出來解決
他們的彈劾也不是由選舉人團議決
請勿在此混淆視聽
: : 你的邏輯出了非常大的問題
: : 為什麼多次修憲後這兩院仍然存在
: : 這代表了國內有某一部份的人還是死抱著他們的神主牌不放
: : 而不肯與對方進行理性的思辯
: 重點來了 你憑什麼認為人們在制憲時就會放下神主牌?
: 憑什麼期待修憲時的困難 利益衝突 黨派色彩 在制憲時就會一掃而空?
: 同樣的問題一樣會出現 不同的意見不會消失
: 在制憲時也是需要妥協
: 難道陳總統真能從玉山頂上抱下來10片石版
: 然後從此大家奉其為真理嗎?
誰跟你說我認為制憲時大家就會放掉神主牌了?
憲法的制定或修改本來就需要各黨派高度的共識才能通過
所以它才會具有所謂憲法的統合性功能
問題是現在的憲法你如果從本文前言開始修
大概除了基本人權部份可以不動到之外幾乎全部都要動到
你真得認為這樣修過之後的憲法跟原來的中華民國憲法
還具備同一性嗎?
如果不是,那我不懂你在那邊斤斤計較修憲還是制憲有何意義?
: : 你也知道,修憲程序他必須經過特殊的多數決
: : 沒有國民黨的配合,泛綠豈能獨自蠻幹把考試監察兩院拔除?
: 制憲時難道不需多數決??? 天阿 我看到石版在發光了!!!
人家是在反駁你
那些經過數次修憲沒被修掉東西不見得就是對的
你是在回個什麼東西?
裝笑微嗎?
: : 至於考試監察兩院為什麼該廢
: : 事實上很多學者都對此作過論述
: : 我個人是可以介紹你幾本文獻參考
: : 你真得有興趣的話我們也可就此來討論
: : 你真得懂公司法嗎?
: : 我們的公司法沒辦法實際避免董監事濫權的原因
: : 真得是因為"完全"繼受外國法制嗎
: : 還是是因為繼受不完全所以無法發揮實效呢?
: : 你要不要再回去查一查?
: :
這段話怎麼不回了?
你不是很懂公司法嗎?
我可是很期待你對公司法的論述喔
: : 從你這句話我就可以肯定
: : 你要不是真得沒讀過憲法
: : 就是沒有好好唸過憲法
: : 原來批評別人就叫侵犯他人的"言論自由"?
: : 原來憲法裡關於基本權保障的規定是可以直接拿來對民間私人主張的?
: : 了不起!
: 哈哈 批評別人當然不算侵犯他人言論自由 所以大家都可以說別人不讀憲法阿
: 我好像也沒說過那樣會侵害別人言論自由 還有什麼對私人主張...OOXX
: 好像都是你說的耶
你就不要在那邊裝傻了
前面文章都還在
是誰在那邊扯什麼要s兄尊重蘇教授的言論自由的
連基本的基本權對私人只能有間接效力都不知道
言論自由?
噗嗤 你別引人發笑了好嗎?
: 嘖嘖 你提出自己的意見 然後否定自己
: 卻得出我沒讀憲法的結論
: 唉....
你可能有讀憲法
但是讀得很爛比沒讀更糟糕
: : 我從來都不知道原來在我國現行憲法增修條文之下
: : 還存在著可以把政府組織定位成內閣制的空間
: : 你要不要說一下
: : 無論是從行政權的產生 行政權的歸屬
: : 以及行政與立法的關係看來
: : 哪一點讓你覺得我國是內閣制?
: 我從沒說過我國是內閣制....
: 這裡有爭議阿 看來你視力也不比我好...
哪裡來的爭議?
我就不知道有哪位學者把我國現行制度定位為內閣制?
注意喔!我在跟你說得是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喔
不要給我拿學者對本文的見解來給我矇混過關
: : 即便是採雙首長制的法國
: : 他們總統任命多數黨黨魁作為內閣首長
: : 那也是基於他們自己的憲政慣例
: : 問題是我國自從採雙首長制以來這個制度也才施行了多久
: : 並未存在有如法國般的憲政慣例
: : 就此而言,我認為s兄對蘇教授的批評不無道理
: : 我覺得你在亂回別人文章
: 嗯嗯 言論自由
你也只能回這種水準的東西了
因為你不知道所謂憲政慣例的存在
主觀上人民必須對該慣行具有法的確信
客觀上國家機關必須反覆為之,且歷經長久時間
在總統與國會多數黨不同黨派時
總統是否必須任命多數黨黨魁這個問題
在政黨輪替之後才第一次發生
故根本不存在如同法國的憲政慣例
你以為這是我亂講的嗎?
告訴你 這是黃教授的看法
: : 他還好吧
: : 有受過正統法學訓練的會這樣想並不過份呀
: : 倒是蠻希望看到你對s兄關於憲法的論述作出正面回應
: : 只是..至今我的感覺是另人失望的....
: 唉 我也是...
到目前為止
你文章中有涉及實質問題的討論者
幾乎全部都是錯的
舉凡什麼考試監察院的存在有他的實益
因為修了好幾次憲都沒被修掉所以它就是對的
(這什麼邏輯?)
更偉大的是告訴我們原來吐槽人家的話叫做不尊重對方的言論自由
還有我們的公司法之所以這麼爛是因為"完全"繼受了外國的法制?
我是誠心的勸你你如果不懂的事你最好是乖乖閉嘴
但如果你是覺得你的臉皮一斤值不了多少錢
想要學長們好好給你震憾教育一下那就另當別論了
※ 編輯: Decentralize 來自: 218.166.62.118 (10/04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