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osen (inosen)》之銘言:
: 除非你要突破現狀:那就要打回中國去,因為這部舊憲法規定主權在全中國人民咧!
: 規定國土是固有疆域:秋海棠--全中國大陸。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
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也就是說,改領土只要召開臨時國民大會決議即可,放棄並讓渡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蒙古共和國之現控領域予該國,也就完成了,
就跟國家戰敗割地相同程序。
這樣子沒有放棄中華民國,甚至仍然可以宣稱這不違背所謂國家
統一綱領的目標,先承認現狀才有未來的國家進程。
現在講制新憲,擺明了是讓要議題聳動一點,而不是真的非如此
不可。也就是所謂的選舉語言,選舉語言儘可以說得天花亂墜,
把國家大事說得像是小政策,把小事說成神聖事業,要如何運用
巧妙畢竟也是選舉能力的一環,只是政治運作不同於選舉,儘量
保持各種可能性,平實認真一點,還是我比較欣賞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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