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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eenpomelo (ok..)》之銘言: : 1、中華民國憲法根本不適用台灣,這部憲法的領土主權範圍涵蓋外蒙古等國家,如果 : 依照統派的邏輯,台灣是否應該儘速收回外蒙古,向外蒙古宣戰?而中華人民共和 : 國也是叛亂團體,應該向中國宣戰?下次達賴喇嘛來台灣時,也必須將他逮捕,因 : 為他在分裂中國? : 2、您能想像中華民國憲法的主權領土範圍包含這些國家領土嗎?(1)中華人民共和國 : 、(2)蒙古共和國、(3)塔吉克共和國、(4)吉爾吉斯共和國、(5)烏茲別克共和國、( : 5)哈薩克共和國、(7)圖瓦共和國。這麼多國家的領土竟然是中華民國的領土?這部 : 憲法沒有問題嗎? 這問題很是很複雜的哩 首先,我國現行憲法是以孫文的三民主義為理念而設計.我記得以前在大學上中國政治思想 史時,教授曾分析說,三民主義在理論上可以成立,在實際上該如何運作,孫文卻語焉不詳. 後來孫文也察覺到這個問題,所以才會有"建國大綱","建國方略","民權初步"等著作, 從"技術性層面"說明三民主義的運作.可是孫文死的太早了,還是有很多都交代不清楚. 於是..."三民主義究竟如何運作"的問題,終於在民國25年制定五五憲草的時候正式引爆, 這個問題也一直延續到中日戰後,在南京所召開的制憲國民大會. 其次,我國現行憲法是以包含中國大陸在內的區域而設計,因為國共內戰失敗,中華民國 政府跑來台灣,導致"設計對象"和"施行對象"不一致的情形,雖然我們有修了幾次憲法, 可是...我覺得,上述兩項問題還是"懸而不決",一件本來就不合身的衣服,雖然可以透過 修改而合身,但改了這麼多次,如果穿起來還是不合身,不如認真地買一件合身的. 最後,如果要設計新憲法,我個人覺得,最好採行三權分立的總統制比較符合國情. 但是想歸想,如果真的設計新憲法,吾國的政治人物與學者一定又會把它搞成"四不像". 何解? 從清末張之洞提出"中體西用說",到民國孫文提出"三民主義",一直到97憲改時對於 中央政府體制的爭論,都反應一個很要不得的心態:"我們想搞兼容並包,想搞截長補短" 當然,每個制度都一定會有其優缺點,但內閣制,總統制之所以各為典範,因為它們不只 制度的運作,還有一套經由長時間歷史累積所形成的理論基礎,從理論面到運作面是 環環相扣的,可是...我真的覺得很奇怪,吾國在現代化與民主化過程中,為何老是想 將原本一些各成體系的制度,把它們拿來"玩拼圖遊戲"呢?其結果不但沒有"兼容並包, 截長補短",反而問題一堆,在實際面上不知如何運作,在理論面上,害得我們那些教憲法的 教授們個個是苦不堪言. 以第四次修憲(即97憲改)為例,當時對於中央政府體制的問題,有多學者競相發表文章辯論 或事後出書闡述,雖然這其中有些是自己的老師,但我很不客氣的講,這些文章與書籍,除了 讓我們這些政治系學生可以拿來"擴充報告的頁數"以外,一點屁用也沒有.蓋這些東西 的內容都和吾國沒啥相關連,不是講啥外國的總統制或內閣制如何運作啦,就是講總統制 或內閣制有啥優缺點啦,最後下一個我們要兼容並包,截長補短的屁結論,我雖然在憲法 方面看的文章與書籍不多,但到目前為止,只看過一篇由我國國情與文化來分析政治制度 應如何設計的文章,至於其他....連政治系學生恐怕都不會有多大興趣想閱讀了,而況 是一般人民,他們會關心嗎?既然無法引起人民的關心,人民當然只會冷眼旁觀,將修憲 或制憲視為只是一些政治人物之間的權力鬥爭,以及一些學者專家在那裡賣弄學問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2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