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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tyoufree (set you free)》之銘言: : 關於這個問題, : 請見小弟第4675篇的發言, 我說句實在話,蘇教授有時會用歧異語句(他上次談公投時)幫泛藍講話, 不過這次他有進步,學理上已沒那麼多謬誤了, 至於你4661篇談到諸如考試院、監察院VS三權分立理論等等的說法嫌簡略而武斷, 簡言之你以往對此的理解反而有瑕疵(恕我無法從頭講起,撥接費用蠻貴的,4675篇我也 只能另文略微回應) : 應該就可以明白修憲或制憲並不單純的以名稱來分。 : 至於,有無迫切性?這我就不敢講了。 : 看起來爛到不能開的老老爺車,雖然應該換了ꄊ台大法律系背景的公法學者方面也只有李鴻禧教授採取你這樣憲法爛到不能開的說法。 不過他從其憲法與人權、違憲審查論的大著以後他的確就@#$%^了,在報紙上的投書倒真是 不太學術(後來的「憲法與XX」著作也是),不過我們對他還是有基本的尊敬。 要知道翁老大的說法可不是像你這麼想(去他家上課即知),此外 廖義男、林子儀、許宗力等教授行使釋憲權時,老爺車會跑不動?似乎也跟你的說法不像 :換言之車子是爛,不過還可以開,不然大法官會議根本會被憲法條文的矛盾束縛住。 : 但是開久了也是有感情的。 反而應該是說,多數學者們都同意人民有制憲權,但尚無法證明已有太大的急迫性需立刻 行使,不過既然總統要鼓吹制憲,那是他的言論自由,我們大家對之不置可否即可,泛藍 大驚小怪算是無聊。 我雖不反對制憲(是有該修的條文),但我的脈絡跟你的脈絡不太一樣罷了,你會提到一 些奇怪的學理說法。 ※ 編輯: dzang 來自: 218.187.34.237 (10/05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