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phy (拉拉)》之銘言:
: 恩 謝謝你阿^^我完全明白啦 以後我要批評任何人事物
: 我不能直接出來挺身而出
: 而是應該隨便找個什麼法人的名號
: 然後我要躲在"法人"底下
: 這樣是不是就算"法人"批評不得宜或是不小心涉及毀謗或是更嚴重的情形等
: 我依然可以置身事外
你可以這樣子做,
如果沒有犯法的話,沒有人會想要知道你是誰,
除非是笨蛋或是想要走法律外途徑恐嚇威脅你的人。
如果你有犯法的話,
但是我相信檢察官會查出來這篇文章到底是誰寫的,
然後起訴你。
: 都可以不受法律的拘束阿@@
喔,我可沒有說不受法律的拘束呀,
你從哪看來的?
: ※ 引述《Lirr (狸耳)》之銘言:
: : 因為他是一個「法人」
: : 法律上承認他的權利能力。
對了,我問你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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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3.50.208.203
※ 編輯: Lirr 來自: 133.50.208.203 (11/20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