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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phy (拉拉)》之銘言: : : 不就是一個掛名「台灣媒體革命工作室」的合法組織所製作的光碟嗎? : : 誰要負責?不就是「台灣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嗎? : : 他並沒有在光碟中說:「以上光碟內容並不代表本工作室立場」, : : 光碟的責任當然就是該工作室去負責,這有什麼疑問嗎? : : 如果你還有疑問的話,那為何不去問問聯合報、中國時報等等報紙, : : 他們的報導中常常出現「本報訊」等等, : : 這些報導是不是要有人出來承擔言論責任? : : 不必!因為負責的人就是聯合報、中國時報, : : 因為他們是合法的法人組織,就跟「台灣媒體革命工作室」一樣。 : ^^^^^^^^^^^^^^^^^^^^^^^^^^^^^^^^^^^^^^^^^^^^^^^^^^^^^^^^^^ : 頗有道理!!! : : 但是,更根本的事情是,請你告訴我,為何一定要有人出來承擔言論責任? : ^^^^^^^^^^^^^^^^^^^^^^^^^^^^^^^^ : 為什麼不? : 這篇光碟如果涉及刑事責任的話,那檢察官自然會去找, : ^^^^^^^^^^^^^^^^^^^^^^^^^^^^^^^^^^^^^^^^^^^^^^^^^ : 你真的相信中華民國的檢察官??? 以一個如果政治人物怎麼說怎麼信的民眾來說的話 真的不知道要不要相信檢察官 "司法總算還我清白" "政治力介入司法" "司法不公" "我保留法律追述權" "我將按鈴申告" 這些都是大家在電視上耳熟能詳的 司法就在這些人胡搞瞎搞下變成工具 鬥爭的工具 管你藍色綠色 基本上都一樣 而且睜眼說瞎話 一下左一下右 誰能給個答案說一下司法到底可不可信 話說 如果司法不可信的話 只有政客沒差吧 唉.... (以下恕刪) -- 如果被人想念耳朵會癢。 不知道妳會不會覺得, 妳耳朵裡面有一個螞蟻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57.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