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Lee (驢克)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模糊焦點的手法
時間Thu Nov 20 17:29:37 2003
※ 引述《chephy (拉拉)》之銘言:
: 恩恩
: 廣電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光碟發行單位須經新聞局許可設立,
: 且光碟內容經送審後核准,
: 且外觀須標示廠商許可證字號及送審字號等,
: 三項手續缺一不可。
: 如今新聞局雖准許非常報導免送審,
: 但其發行廠商是否合法,
: 且光碟外觀未依法標示,因此其目前並非全部合法,實際上仍處於違法狀態
: 須依法標示,不能口頭上宣稱合法登記。
: 尚請不吝指教^^
嗯沒錯,依程序我也認為它違法。
雖然過去有很多政府的、私人企業的光碟流通,
有的也沒經過這些程序,
但是老實說它既然造成了這麼大的風波,
就算泛綠支持者不願意也沒辦法,就是必須被放在放大鏡下檢視。
雖然這麼說有點糟,
但是我們的社會的制度和一些民主原則
某種程度上還是靠這種對大事件的扒糞達成的。
違法就是違法了,但這片光碟還有附加價值,
就是使民進黨政府政策宣示公共論述光碟不需送審、放寬人民言論出版的限制,
(當然,這片光碟的適用上還是有爭議,
像是否屬公共論述、應有人為自己的話負責等等)
另外,就是以後類似的東西跟立委、媒體的脫口秀和call-in節目平起平坐。
只是,我們的公共空間是不是還是被這兩類媒介所掌控呢?
「比爛邏輯」相當說得通:
沒有人會希望這件事情之後還是那幾個熟面孔掌控頻道和政治新聞,
然後另一群對他們不滿的人一直發光碟,
以致最後一群人為了這兩群人在BBS上吵得不可開交。成本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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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3.231
※ 編輯: LucLee 來自: 61.62.13.231 (11/20 17:31)
→ chephy:推~~~你真的是說的太好了 相當中肯 推 140.112.7.5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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