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olit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hephy (拉拉)》之銘言: : 恩恩 : 廣電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光碟發行單位須經新聞局許可設立, : 且光碟內容經送審後核准, : 且外觀須標示廠商許可證字號及送審字號等, : 三項手續缺一不可。 : 如今新聞局雖准許非常報導免送審, : 但其發行廠商是否合法, : 且光碟外觀未依法標示,因此其目前並非全部合法,實際上仍處於違法狀態 : 須依法標示,不能口頭上宣稱合法登記。 : 尚請不吝指教^^ 嗯沒錯,依程序我也認為它違法。 雖然過去有很多政府的、私人企業的光碟流通, 有的也沒經過這些程序, 但是老實說它既然造成了這麼大的風波, 就算泛綠支持者不願意也沒辦法,就是必須被放在放大鏡下檢視。 雖然這麼說有點糟, 但是我們的社會的制度和一些民主原則 某種程度上還是靠這種對大事件的扒糞達成的。 違法就是違法了,但這片光碟還有附加價值, 就是使民進黨政府政策宣示公共論述光碟不需送審、放寬人民言論出版的限制, (當然,這片光碟的適用上還是有爭議, 像是否屬公共論述、應有人為自己的話負責等等) 另外,就是以後類似的東西跟立委、媒體的脫口秀和call-in節目平起平坐。 只是,我們的公共空間是不是還是被這兩類媒介所掌控呢? 「比爛邏輯」相當說得通: 沒有人會希望這件事情之後還是那幾個熟面孔掌控頻道和政治新聞, 然後另一群對他們不滿的人一直發光碟, 以致最後一群人為了這兩群人在BBS上吵得不可開交。成本太高了。 -- My Blog,It's Autumn! Update E V E R Y D A Y http://blog.ptt2.cc/blog.pl/LucSpace/ 實驗&大亞是危樓?:11.7,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3.231 ※ 編輯: LucLee 來自: 61.62.13.231 (11/20 17:31)
chephy:推~~~你真的是說的太好了 相當中肯 推 140.112.7.59 11/20
pchavelier:一句話:推! 推 140.112.194.78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