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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nshop (鈍剛)》之銘言: : ※ 引述《shanvic (二軍救台灣)》之銘言: : 嗯嗯,這樣舉李敖的例子不太好 : http://64.77.54.18/speculation/elec2000/02224.html : 另外我比較猶豫的是說,如果我覺得他其中的推論有問題 : 我可以找誰爭辯???? : 就像因為「光碟賣的好,所以是邱毅編劇」,這樣的不通的邏輯在在BBS上 : 你可以第一時間反駁我,在電視上,我們可以用讀者投書制衡 : 但是在沒有人屬名的光碟上呢? : 會看光碟的其實已經斷定了他心中的是非 : 不看光碟的民眾你讓他知道你對光碟的辯駁也是無用 : 我覺得像這種東西,就好像當初闖王進城前教人的粗俗歌謠 : 大家可以藉此出一口悶氣 : 但是講到言論自由、講到平衡報導 : 實在太抬舉這樣的產物了 : 這是黑函,談不上報導 : 只是時代進步了,黑函也進步了 ~~~~ 黑函? 我不知道g兄有沒有看過正港的黑函... 非常光碟就叫做"黑函"? 讓我告訴你一個最棒的黑函例子 舔耳朵案就是一個影音效果良好 一個全民運動的黑函.... 兇手不計其數.... 這才是正港的黑函... 非常光碟既沒有抹黑 也沒有犯罪指控 哪來的算黑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3.153
LucLee:我認為看過整片光碟才有資格批評或讚揚它 推 61.62.13.231 11/18
yisdl:(舉手) 我有看過.... 推140.112.213.153 11/18
ginshop:你見過黑函署名的阿? 推 218.184.26.144 11/18
yisdl:能不能說說非常光碟哪裡算黑函? 推140.112.213.153 11/18
shanvic:我也看過 推210.209.136.108 11/18
ginshop:立論不署名就是了 推 218.184.26.144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