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一下
非常光碟是否真的違法呢 為什麼會扯上官司呢
目前到底進展到什麼地步了?
演員到底違不違法 戲中是否濫用言論自由
公開批評政治人物到底犯不犯法 為什麼參與演出的藝人要被傳訊
劇情裡面所講的有些算是事實吧? 比如說一個便當500元之類的
為什麼有些東西報紙可以寫 卻不允許用戲劇的方式表達?
2001全民亂講都可以得獎了 和非常光碟的性質不是差不多嗎?
製造商到底是抱著什麼心態來製造這些光碟呢?
雖然表面說是糾正媒體風氣 不過內容很明顯的是在批評在野黨
而且難道他們只想散播 不想賺錢? 竟然允許複製轉發
這方面應該算違法了吧? 因為不用繳稅?(我同學說主要是因為這部分而違法?)
另外對社會和教育會有什麼影響嗎 (這兩方面我想不到 請指示一下<(_ _)>)
如果非常光碟真的違法 那現在電視中有一段廣告是否也違法了?
那段廣告好像是拿當初阿扁未上任所開的條件而未達成的條件當話題
學生的學費 和 健保費 之類的...(記不太起來 麻煩各位補充一下)
這是否已經批評國家元首了? (另外批評國家元首有罪嗎?)
這段廣告也算是另類的非常光碟吧? 那是否也已經違法了?
而且我比較在意的是 民視不是偏泛綠的嗎 為什麼我在民視竟然看得到這個廣告?!=.=
麻煩有見解的各位幫忙回答小弟的疑惑 非常感謝<(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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