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atdef (第六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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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彭明敏稱「非常報導」極佳
時間Thu Nov 20 18:01:43 2003
彭明敏稱「非常報導」極佳
[ 2003/11/20, 溫貴香、林朝億專訪 ]
針對「非常報導」光碟事件,總統府資政彭明敏昨天接受專訪時指出,他看過後覺得這是
一個拍得很好的「諷刺性節目」,剪接的技術也很高明,完全讓人感覺不到下流;像這樣的
作法,在西方國家選舉時常看到,一點也不稀奇;至於還有法令可以讓政府去檢查人民言論
,彭明敏則直指,這樣的惡法本就該廢止了。
大前天才第一次看到「非常報導」光碟的彭明敏說,他完全沒有感覺到所謂的「下流」,
他的反應是,這是一個很好諷刺的節目,雖然他是外行,但他覺得剪接技術高明,讓人不會
感覺到下流,而且這類的事情,在其他國家,尤其是選舉的時候,一點都不稀奇。
對於有人攻擊演員,彭明敏說,這是很沒有道理,演員只是扮演那個角色,譬如說扮演殺
人犯或是犯罪,他只是扮演那個角色,攻擊演員實在很沒有道理。他認為,這表示過去多數
媒體帶給民眾很大的反感,很多人看CALL-IN節目與媒體報導,有一肚子的氣,沒地方發洩
而反映出來的心理投射,這不但不是下流而且對選舉有加分的作用,責備演員沒道理,劇本
要演員演壞人就是壞人,這是演員的職務,根據角色來扮演,攻擊演員實在很沒有道理。
至於事件發生後,台北市政府引據廣電法規取締,彭明敏表示,在其他民主國家,沒有理
由可允許任何人進行新聞檢查;在美國,大家都可以製作販賣,這種過時的法令根本應該廢
除,如果真的內容牽涉到誹謗,那是當事人應該採取法律途徑去告,過去大家罵阿扁總統、
前總統李登輝,難道這些法令不適用?
彭明敏表示,像過去對阿扁總統的誹謗包括澳門嫖妓、彩券事件,甚至連第一夫人吳淑珍
晚上跑起來跳迪斯可,這種不實的傳言怎麼不見政府取締?以美國新任加州州長阿諾而言,
競選期間說是性騷擾,不見有女性當事人出來指控,但電子媒體與平面媒體不斷報導,也不
見政府取締,如果台灣還有這種法令,根本很不應該,這完全是刑法的問題,假如說光碟內
容涉及誹謗,當事人可以採取刑法訴訟。
(記者溫貴香、林朝億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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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總統一個感人不為人知的故事
(A)
http://www.dpp-overseas.org/andy-1.w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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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tsuro:其實沒看過的都該去看看 推 219.80.5.221 11/20
→ totorro:哪泥...可是就技巧而言不怎樣吧.... 推 218.34.247.45 11/20
→ jealousguy:對台北市的做法~ 感到很那悶~ 新聞局也是~ 推 210.71.22.5 11/20
→ jealousguy:台詞真的不怎麼樣~ 還有乳房社交那一段~ 推 210.71.22.5 11/20
→ LucLee:我覺得美術設計不佳,台詞也不夠直指要害 推 61.62.13.231 11/20
→ Iamaidiot:燈光不美氣氛不佳,可是對他們認真很無聊 推220.139.139.174 11/20
→ lcdtachibana:推樓上 真的很無聊 希望新聞別在炒了="= 推140.116.122.171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