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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薄薄的光碟,在所謂的主流媒體之上,被極盡能事的妖魔化,公部門、民代 同聲撘伐,一副欲置之於死地的模樣。剎那間,我驚覺原來我們還在經國先生的 言論審查時代,言論僅是少數人的自由,只及於少數民意代表、政黨、以及特定 的主流媒體(有線、無線電視台、廣播電台、平面新聞),在此之外的言論全部 成為妖言惑眾、無恥下流的產物,然則這些以堂堂之言、正正之師攻訐光碟者, 其廟堂上言行之鄙陋、私生活品格之低下,在筆者看來實在是……。 且不論其他,光以澄社所評定為立法院中表現最佳之親民黨,先前男立委的花邊 、緋聞紛紛不斷,人人競比風流,糟糠之妻求去、下堂者甚眾,尚可以追求愛情 自圓其說,又有何面目指責他人的感情選擇,並冠上陳世美之名,難不成他們全 忘了自己的風流韻事在八卦雜誌、新聞媒體的篇幅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黃義 交、孫大千、邱毅以上三人全上過壹週刊,亦是筆者所依據之媒體證據),為何 光碟不能說說他們呢?女性立委方面,秦慧珠小姐至今尚無法解釋江澤民義助500 萬美金給陳總統當作競選經費的說法,其所舉之證據(A4白紙一張、上附有電腦 打字短言幾句),幾乎只要懂得使用微軟OFFICE軟體者,皆可自行編排製作(可 能只要會WORD就綽綽有餘了)。又如,親民黨之花李慶安小姐,對前衛生署長涂 醒哲『舔耳案』之抹黑與惡意,在主流而血腥的媒體編排下,幾欲置之於死地的 氣焰,至今筆者印象烙印深深,烏龍一擺以後僅幾滴眼淚、深深鞠躬便全然脫去 罪責;李慶安小姐,是否,可以勸勸貴黨同志與貴主席在媒體前高抬貴手,難道 您忘了自己的切身之痛嗎?難道您的言論可以因為免責權便毫無證據、栽贓抹黑 ,而小老百姓僅僅能伏首、低頭聽貴黨的斥責、訓示嗎? 而最大的在野黨,國民黨方面,我們還有巾幗不讓鬚眉的游月霞小姐,其國學造 詣之深令筆者深深感配,畢竟不才虛長30尚不知『老處女』一詞是所謂的敬語, 在此,敝人深感遺憾不能以相同詞謂稱讚游月霞立委。而以最高票當選台北 市長的馬英九先生,其表現筆者更是敬佩不已,我真的不知道在自己的國家掛 國旗是一種錯誤的行為,為何對岸來打個球咱們連國旗都不見了?是否,馬先 生是贊成更改國旗、國號而順勢暗暗呼應呢?又如,為了維護言論自由,馬市長 的連『胡錦濤萬歲』都可以寬容大度,何以小小光碟竟無容身之處?是否這 是以逆向思考為導向,倡導言論自由 本體價值的事例?諸如先前小林善紀先生的『新台灣論』也掀起軒然大波,拜新 聞所賜他可賺飽了稿費;果真如此,我想馬市長還真是用心良苦,以查禁、取締 讓一片幾乎感覺不到存在的光碟,引起暢銷狂潮。咦,筆者還忘了曹長青事件, 為了愛國同心會的言論自由、人身自由;馬市長連幾乎構成刑事犯罪的案件,都 可以隱忍不發,為了爭自由馬市長的用心計較,筆者可是點滴心頭呀。但不知馬 市長是否能以實際行動保護演出光碟藝人的自由,聽說他們現今全活在恐懼當中 ,馬市長身為法學博士,理當知曉聯合國大憲章中所說的『免於恐懼的自由』, 估不論司法判決結果如何,我深信馬市長應該保證這些演出藝人的人身安全以及 行動自由,畢竟愛國同心會已創造先例,這次僅是比照辦理而已嘛。對於政治人 物、媒體主持之種種,筆者無意多行著墨,僅僅想問的是,是否真如本文標題所 言:『民代有權亂說話 百姓不准拍光碟』,當言論必須接受絕對的審查時,誰 有資格成為仲裁的上帝,歷史上多少黑暗、悲劇全因為言論、思想的查禁而起, 一個文字獄牽連身亡者萬萬千千,更悲哀的是那些未亡者的往後生涯,這些慘痛 的代價難道全不及一兩個少數人被訕笑、批評?僅僅因為多加色彩渲染的批評, 便讓在下看見所謂親民、愛民者的猙獰面目,哪一天親民、愛民者不愛我們了, 那我們又該如何自處呢?自由、平等是普世價值,這價值是絕對的而非相對的, 如果台灣真的僅僅是『民代有權亂說話 百姓不准拍光碟』這樣的國家,我想我 們真的不夠資格稱為自由、民主;更遑論那些口口聲聲親民、愛民者的甜言蜜 語,原來我要說話還得要你給我自由才可以。這樣的自由不要也罷。我生而自 由,我的權力不是任何人給的,而是天賦人權,這觀念已經200年了,醒來吧 諸公,沒有你給的自由我感覺更奔放。 PS:轉自南方快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