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tyoufree (set you free)》之銘言:
: 我說KX兄,您的精神可嘉,可是看來連一些基本專業知識都沒瞭解。
: 首先,從財政部、中正國際機場、美國海關及機場與其相關單位,
: 都已經說根本沒有曾文惠運鈔的任何跡象、紀錄等事實。相較於當初
: 謝啟大僅僅拿了一個同路數的戴崎(?)講的話作根據,你覺得那個
: 比較值得相信?
首先我沒有辦法看到任何有關中正國際機場美國海關等資料
所以我才來這邊看看有沒有人證據
我不懂什麼叫"同路數的戴崎(?)講的話作根據"
不過書中確實有照片和他提出的文件證據
如果有人能給我證據去反駁他
我自然不會相信
: 第二,因為國內對美鈔有需求(如出國換匯等),那我國又不可能印美鈔,
: 還有銀行因本身結算等用途也需用美鈔,所以在固定時期都會有從美國直接
: 運美鈔現金然後分配到銀行的航班,根本與曾文惠無關。
: 扯到這件事,證明謝啟大本來就只是在無的放矢且意圖騙民眾。
: 至於銀行為何不敢出面澄清?很簡單,講清楚後,無異告訴大家:我們固定
: 的.有大批美鈔現金運來運去,要搶的快喔~~
這矛盾了
因為既然運錢是秘密的事
就不應該在機場有打開袋子就看到錢的照片
你是說美國銀行都在機場分錢給各家銀行嗎
: 第三,刑事誹謗罪,白話來講,即凡是公開說人壞話,造成名譽社會地位的損
: 失的,如果沒有任何合理的證據,就必須受到刑事制裁。本件就已經造成曾文惠
: 等人的巨大名譽損失,那謝啟大又始終如一的提不出任何合理的證據,當然就
: 犯了誹謗罪,這也在喊政治迫害,以她曾當過法官的背景,實在非常無恥。
這些話我沒有覺得有任何問題
我想問的是這個案子
: 第四,在判決未確定前,謝啟大隨時有提出任何證據的機會,要直到判決確定,
: 她才沒有提出的可能;若她書上那些東西有提出過而仍被判刑確定,表示這些並
: 不足採信;若她書上那些東西沒提出過,那她為何不敢在當時提出,反而是在書上
: 發表其片面主觀的意見?這叫尊重司法?
我從來沒有說過他尊重司法
我只在乎這案子
李登輝最近不也是宣稱他有興票案的新證據嗎
那麼謝啟大可不可以也有
且
書中說明不被法官採信的原因
因為我之前完全不關心這件事
所以我對他說的原因也完全無法判斷對錯
: 第五,基於保密義務,案件資料是不會讓外界知道的。所以,請教你怎麼知道證人
: 說詞不一?
我是根據書本的資料來看有沒有反駁的證據
: 第六,就算真的有說詞不一的事,仍與謝啟大必須舉出合理的證據來證明曾文惠
: 真的有運鈔票去美國,完全無關。
大有關係
如果說辭不一
就無法作為他在台灣的證明
那麼他去美國的可能性就大為提升
她就必須交代清楚三天的動向
: 第七,其實本件之可笑荒謬,大約是只要懂一點法律或金融的都知道,沒想到還是
: 有人相信。要捲款潛逃,可以匯款,可以買東西轉手洗錢(如劉偉杰),可以設立
: 公司,怎麼也輪不到直接用箱子裝現鈔(容易查)大喇喇的飛出去。
在選戰公佈的那刻之前
沒有人覺得李登輝會被這麼多群眾討厭
當時的接近暴動的抗議
是突然一發不可收拾的
那麼就沒有時間安排白手套
除非李登輝一直都有好管道的白手套
且
匯款更容易被查到
: 何況,直到現在李登輝一家人都安居國內,更可以證明所謂潛逃一說,不攻自破。
: 最後,要是泛橘的格局都是這樣,則此一人黨之未來,可以預測矣。
所有的推論都是根據常理
這還不夠
如果對於政治只看人只看黨
那也太膚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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