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iebear:南投人有提出來嗎?? 推 61.231.195.140 11/26
爬了一下文章
前面有內地的網友提到國家成立的四要件
1.人民--->2300多萬的人是什麼阿
2.土地--->我住的這個番薯島阿,扯到舊金山合約的話,
那上面沒註明是給哪一個政體,
但當時一開始的受降國應該是中華民國優...
3.政府--->中華民國政府甚或是以後改稱為任何民稱的政府都是
合法的由居住地人民所認可的阿
4.國際承認--->還有27-28個國家承認我們啦^^
這四點到底哪一點不成立我們是一個獨立的政體國家@@
雖然我們不像你們武力軍備那麼的強大,
但請真的認真的想一想可以說服台灣網友統一的言論或意見好嗎@@??
不要老是再用一些老掉牙的威嚇威脅脅迫手段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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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大家好好的講吧 .別罵來罵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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