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mm:這樣講果然比較精闢阿....:) 推 68.99.213.24 11/23
※ 引述《SJohn (生日快樂,Emma)》之銘言:
: 基本上他們要的,真的就只是統一這兩個字而已
嗯。我看完你的文章了,但對以上這幾句有不同認知。
台灣有主權、土地、政府與人民,該當國家組成的要件;
大陸有主權、土地、政府與人民,該當國家組成的要件。
但台灣與大陸爭的,實乃國家主權於國際上的唯一。
而由主權概念延伸而出的外交能力,亦反饋彰顯了主
權得否自由完整發揮與是否能獨立於世界各國之間之
餘地,即非僅為形式或受限制之主權,始有取得國際
法人人格地位。
是故接受一國兩制的同時,中國縱算給你一切,而你
也因此而滿心歡喜,但是你忘了,台灣已經失去了主
權,等同否認了本身於國際法上之法人人格完整性。
他們要的,不是這兩個字,而是主權所生之外交能力。
反而是台灣人民?或說台獨基本教義派政客,要的是獨
立二字之形式意義遠較其實質意義高出許多,淪為選戰
這種低層次的操弄,而非深刻地思及台灣取得完整之國
際法人格之優劣與大方向之實行方針。
接受一國兩制,台灣有軍隊與固有政制縱為中國所許,
,而本身亦有一部份之外交能力,如同聯邦中之大州亦
享有部份對外能力般,但是這一部份之外交能力,與現
中國打壓台灣之外交能力有何差異?既然有無接受一國
兩制對台灣均無利不利益,那台灣為何要接受一國兩制
?現今維持現狀不也等同是理想化之一國兩制嗎?
更何況,一國兩制並非如此理想化,也不如民主聯邦之
大州般得享有之外交(事)權,因為可能再次被壓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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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法律所刑事法學組
陳志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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