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x (題拉米蘇)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請益]請支持連宋的台灣人 講中@下位啥挺連宋
時間Mon Dec 15 00:13:57 2003
※ 引述《wetteland ((1/2雅各)x10)》之銘言:
: 如果你寫論文能引用google,那就隨便你。
請問我在寫論文嗎
請問你在google上找不找的到周婉窈或其他人的文章
請問在google上找到他們的文章沒有價值嗎
你的邏輯真是奇怪
: : 我也從來沒有把'臺灣人四百年史'當作聖經
: 你提了n次了。
你是用誇示法吧
就算n次
提一件事情n次
跟這件事可不可以當作依據
有什麼關係???
你的邏輯阿...唉
: 我陳述事實,請看:
: 所謂的不能祭拜祖先是「正廳改善」,
: 這是由地方政府發起的。
: 在1936年12月5日,臺南州東石郡鹿草庄的兩村舉辦牌位焚毀儀式,
: 之後各地效法。
: 總督府不置可否,冷眼旁觀。
: 但各地有急有緩,為了怕矯枉過正,
挺日本官僚說法呢
: 1937年12月1日臺灣神職會發佈「正廳改善實施要項」,
: 建議臺灣家庭的正廳安置神棚,奉祀神宮大麻,
: 勸導民眾設立祖靈社,
: 希望培養皇民精神。
: 不否認,會有某些地方採取強制做法,
: 但這並非全臺灣的常態。
所以有沒有強制
如果沒有法令那麼那些強的官員是憑什麼去執行
如果有法令是不是強制
1940年代
可不可以過舊曆年
可不可以在學校說台語
: 「國語家庭」,
: 也是從地方政府開始,
: 1937年臺北州推行「國語家庭」制度,
: 之後各地效法。
: 只要全家在家都說國語,就可申請,
: 通過審核後就是「國語家庭」,
: 可獲頒證書、獎章、門標,
: 此外還有優惠,
: 小孩可以上小學校(臺灣兒童本來只能入公學校),
: 可優先入中學,公家機關優先錄用。
: 但是臺灣家戶成為「國語家庭」的只有1.3%。
: 光看優惠一堆,就知道是鼓勵,非強制性質。
日本統治台灣初中期的確不像韓國依樣嚴格
但到1940年代有沒有漸漸強制
還有
有鼓勵
也可能有強制...
不見得有鼓勵一定沒有強制
這兩項是可以一起做的
單純上邏輯的錯誤
: 比較激烈的是「寺廟整理」,
: 本來是禁止焚燒金紙,祭典改行神道式之類的做法。
: 而1938年起有「寺廟整理」運動,
: 整併地區的寺廟,解散神明會。
: 但是總督府于1939年1月31日警告地方官廳慎重其事,尊重民意。
: 這也不是總督他多尊重臺灣人,
: 只不過政治就是大家過的去就好,
: 這種沒有實質作用,又容易激起全民反彈的事,
: 只要稍有政治腦袋的人都會緩一緩的。
你太愛用想當然爾的推論了
小林之後的長谷川對參拜神社更為強迫
1940年代可否祭祀祖先可否焚燒金紙
不是你怎麼想所以事情就是這樣
: 改姓名,
: 1940年2月11日,臺灣總督府公佈改姓名辦法,
: 目的是希望臺灣人能成為真正日本人,
: 但是不具有強迫性質。
: 而且有兩條件才能改姓名:國語家庭&具有皇民素質。
: 500多萬臺灣人,也僅有12餘萬改姓名,
: 這能強迫嗎?
: 說難聽點,日本人自侍高人一等,
: 他視臺灣人改姓名為他們給你的「恩賜」,
: 有人會把「恩賜」強迫給人嗎?
: 你因為我不需要數位相機,而強迫我一定要接受,不接受不行嗎?
對早期的確如此
但後期是不是什麼階級的人都可以改呢
吳卓流的一篇文章叫做先生媽的
裡面的主角最後發現他視為次等階層的人也可以改日本姓名
他優越感消失
: 這許多的措施,在中日戰爭開始後加溫,但漸有反效果,
: 在長谷川清就任臺灣總督後,採取較為緩和的措施。
: 而徵兵,
: 日本人本來就不當我們臺灣人是真正的日本人,
: 所以臺灣人無服兵役義務。
沒錯但是軍夫軍屬對他們不算兵
所以他們可以拉台灣人去
而那些人從事的工作更為沒保障
: 早在1938年朝鮮就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
: 朝鮮人很踴躍,因為他們認為在戰場上可以表現的比日本人更好,
: 出一口氣。視之為「血稅」。
: 臺灣是直到1942年才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
: 當時臺灣許多青年自願從軍。
志願從軍的背景
是因為與其被拉去當軍夫軍屬
當志願兵的情況比較不為那麼卑賤
這就是你所謂的"志願"
: 你不要說日本毒化臺灣青年,
: 事實上,當時的臺灣在法理上是日本領土,
: 臺灣人一出生就是具有日本國籍,
: 雖然有待遇上的差別。
: 平常就算了,但是在打仗時,更能激起同仇敵愾之感。
: 你也不要說多數臺灣人如何背祖、奴化,
: 至少日本是實質統治臺灣40多年了,年輕人一出生就是日本國民,
: 他不認同日本,那才是奇怪的事。
你有什麼證據告訴我們
當時20多萬人大部分的都覺得
自己應該為日本出征
如果沒有
請你向那些人道歉
: 直到1945年4月臺灣才實施全面徵兵制度,
我查到的資料是1944.9.1開始徵兵制
而且時間不重要
就算之前不是徵兵制
所謂的"志願"
以及軍夫軍屬
都是不可否認的暴行
: 連戰都還沒打到就終戰了。
: 我不是替日本說話,
: 只是還原事實,了解歷史要有同理心,
: 不是翻書打嘴砲。
身為台灣人也要有身為台灣人的責任
不是自以為唸了一點書
可以逞口舌之快
: 事實就是臺灣當時是日本的合法領土,
: 即使有差別待遇,但是日本他有不可能自找麻煩,
: 搞爛臺灣,讓臺灣人揭竿起義,
: 所以施政即使稍有可議,
: 也是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這也是你自己的想當然爾的推論
如果日本根本不覺得他是在自找麻煩
如果日本人根本覺得他能強押台灣
那你所說的都不成立
: 即使臺灣人也不滿日本政府的所作所為,
: 但是,會讓臺灣人覺得日本政府還有一絲懷念的,
: 就是國民黨政府。
: 感覺是透過比較得來的,
: 國民黨佔據(當時尚未簽訂合法條約,別再說開羅宣言了。)臺灣後,
: 有多爛,多不合理,改天再說。
提醒你
國民黨爛=A
日本沒有暴行=B
A成立
推不出B成立
請參閱高中數學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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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126.182
→ wetteland:鐺鐺........尤其是最後一段,爛透了 推 61.30.65.225 12/15
→ wetteland:你找到我B→A的說法,隨便你 推 61.30.65.225 12/15
→ kx:所以我寫提醒你阿...預防勝於治療 推140.113.126.182 12/15
→ kx:如果你只會叮叮噹的話那就把你的屁股翹高꜠ 推140.113.126.182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