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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tteland ((1/2雅各)x10)》之銘言: : 如果你寫論文能引用google,那就隨便你。 請問我在寫論文嗎 請問你在google上找不找的到周婉窈或其他人的文章 請問在google上找到他們的文章沒有價值嗎 你的邏輯真是奇怪 : : 我也從來沒有把'臺灣人四百年史'當作聖經 : 你提了n次了。 你是用誇示法吧 就算n次 提一件事情n次 跟這件事可不可以當作依據 有什麼關係??? 你的邏輯阿...唉 : 我陳述事實,請看: : 所謂的不能祭拜祖先是「正廳改善」, : 這是由地方政府發起的。 : 在1936年12月5日,臺南州東石郡鹿草庄的兩村舉辦牌位焚毀儀式, : 之後各地效法。 : 總督府不置可否,冷眼旁觀。 : 但各地有急有緩,為了怕矯枉過正, 挺日本官僚說法呢 : 1937年12月1日臺灣神職會發佈「正廳改善實施要項」, : 建議臺灣家庭的正廳安置神棚,奉祀神宮大麻, : 勸導民眾設立祖靈社, : 希望培養皇民精神。 : 不否認,會有某些地方採取強制做法, : 但這並非全臺灣的常態。 所以有沒有強制 如果沒有法令那麼那些強的官員是憑什麼去執行 如果有法令是不是強制 1940年代 可不可以過舊曆年 可不可以在學校說台語 : 「國語家庭」, : 也是從地方政府開始, : 1937年臺北州推行「國語家庭」制度, : 之後各地效法。 : 只要全家在家都說國語,就可申請, : 通過審核後就是「國語家庭」, : 可獲頒證書、獎章、門標, : 此外還有優惠, : 小孩可以上小學校(臺灣兒童本來只能入公學校), : 可優先入中學,公家機關優先錄用。 : 但是臺灣家戶成為「國語家庭」的只有1.3%。 : 光看優惠一堆,就知道是鼓勵,非強制性質。 日本統治台灣初中期的確不像韓國依樣嚴格 但到1940年代有沒有漸漸強制 還有 有鼓勵 也可能有強制... 不見得有鼓勵一定沒有強制 這兩項是可以一起做的 單純上邏輯的錯誤 : 比較激烈的是「寺廟整理」, : 本來是禁止焚燒金紙,祭典改行神道式之類的做法。 : 而1938年起有「寺廟整理」運動, : 整併地區的寺廟,解散神明會。 : 但是總督府于1939年1月31日警告地方官廳慎重其事,尊重民意。 : 這也不是總督他多尊重臺灣人, : 只不過政治就是大家過的去就好, : 這種沒有實質作用,又容易激起全民反彈的事, : 只要稍有政治腦袋的人都會緩一緩的。 你太愛用想當然爾的推論了 小林之後的長谷川對參拜神社更為強迫 1940年代可否祭祀祖先可否焚燒金紙 不是你怎麼想所以事情就是這樣 : 改姓名, : 1940年2月11日,臺灣總督府公佈改姓名辦法, : 目的是希望臺灣人能成為真正日本人, : 但是不具有強迫性質。 : 而且有兩條件才能改姓名:國語家庭&具有皇民素質。 : 500多萬臺灣人,也僅有12餘萬改姓名, : 這能強迫嗎? : 說難聽點,日本人自侍高人一等, : 他視臺灣人改姓名為他們給你的「恩賜」, : 有人會把「恩賜」強迫給人嗎? : 你因為我不需要數位相機,而強迫我一定要接受,不接受不行嗎? 對早期的確如此 但後期是不是什麼階級的人都可以改呢 吳卓流的一篇文章叫做先生媽的 裡面的主角最後發現他視為次等階層的人也可以改日本姓名 他優越感消失 : 這許多的措施,在中日戰爭開始後加溫,但漸有反效果, : 在長谷川清就任臺灣總督後,採取較為緩和的措施。 : 而徵兵, : 日本人本來就不當我們臺灣人是真正的日本人, : 所以臺灣人無服兵役義務。 沒錯但是軍夫軍屬對他們不算兵 所以他們可以拉台灣人去 而那些人從事的工作更為沒保障 : 早在1938年朝鮮就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 : 朝鮮人很踴躍,因為他們認為在戰場上可以表現的比日本人更好, : 出一口氣。視之為「血稅」。 : 臺灣是直到1942年才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 : 當時臺灣許多青年自願從軍。 志願從軍的背景 是因為與其被拉去當軍夫軍屬 當志願兵的情況比較不為那麼卑賤 這就是你所謂的"志願" : 你不要說日本毒化臺灣青年, : 事實上,當時的臺灣在法理上是日本領土, : 臺灣人一出生就是具有日本國籍, : 雖然有待遇上的差別。 : 平常就算了,但是在打仗時,更能激起同仇敵愾之感。 : 你也不要說多數臺灣人如何背祖、奴化, : 至少日本是實質統治臺灣40多年了,年輕人一出生就是日本國民, : 他不認同日本,那才是奇怪的事。 你有什麼證據告訴我們 當時20多萬人大部分的都覺得 自己應該為日本出征 如果沒有 請你向那些人道歉 : 直到1945年4月臺灣才實施全面徵兵制度, 我查到的資料是1944.9.1開始徵兵制 而且時間不重要 就算之前不是徵兵制 所謂的"志願" 以及軍夫軍屬 都是不可否認的暴行 : 連戰都還沒打到就終戰了。 : 我不是替日本說話, : 只是還原事實,了解歷史要有同理心, : 不是翻書打嘴砲。 身為台灣人也要有身為台灣人的責任 不是自以為唸了一點書 可以逞口舌之快 : 事實就是臺灣當時是日本的合法領土, : 即使有差別待遇,但是日本他有不可能自找麻煩, : 搞爛臺灣,讓臺灣人揭竿起義, : 所以施政即使稍有可議, : 也是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這也是你自己的想當然爾的推論 如果日本根本不覺得他是在自找麻煩 如果日本人根本覺得他能強押台灣 那你所說的都不成立 : 即使臺灣人也不滿日本政府的所作所為, : 但是,會讓臺灣人覺得日本政府還有一絲懷念的, : 就是國民黨政府。 : 感覺是透過比較得來的, : 國民黨佔據(當時尚未簽訂合法條約,別再說開羅宣言了。)臺灣後, : 有多爛,多不合理,改天再說。 提醒你 國民黨爛=A 日本沒有暴行=B A成立 推不出B成立 請參閱高中數學課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26.182
wetteland:鐺鐺........尤其是最後一段,爛透了 推 61.30.65.225 12/15
wetteland:你找到我B→A的說法,隨便你 推 61.30.65.225 12/15
kx:所以我寫提醒你阿...預防勝於治療 推140.113.126.182 12/15
kx:如果你只會叮叮噹的話那就把你的屁股翹高꜠ 推140.113.126.182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