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toraza (no mercy)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聯邦參議員&眾議員
時間Tue Oct 28 22:35:09 2003
※ 引述《abysm (想像的典範?)》之銘言:
: ※ 引述《technocracy (technocracy)》之銘言:
: : → choicetheory:正在查...可是時間不夠我一個一個看 >_< 推 210.58.199.64 10/28
: : 剛有好心板友回了。幫他補充一下。
: : 參議員各州兩名,分次改選,任期較長,資格較嚴。
: : 眾議員依各州人口比例選出,一次改選,任期較短,資格較寬。
: : 而參議院的設置依美國憲法之父James Madson的理念來看,
: : 是為了中和多數暴力所設計,
: : 可保護人口數較少的州利益而不被犧牲。
: : 而參議員的地位通常比眾議員高很多,
: : 從遴選的差異便可看出。
: 好文
: 我再補個一小下
: 從憲法的權力來源而言,美國的憲法是來自於各州的共同授權
: 因此保護每州的權益對他們而言相當重要
憲法是來自於人民
聯邦政府的權力才是由各州所授與
聯邦政府的權力採條列式
而其他未授與聯邦政府的權力 皆是各州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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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麼說 美國是個雙主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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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一個人活在台北街頭
吃著兩人份的食物 佔著兩人份的空間
呼吸著兩人份的空氣 穿著兩人份的衣服
也擁有著兩人份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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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221.109
→ abysm:推 應該是這樣沒錯 可是 是雙主權嗎? 推 163.22.18.97 10/28
→ victoraza:美憲老師這麼形容的 一個是聯邦一個是州 推 61.217.221.109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