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1togethor (去國千里)》之銘言:
: ※ 引述《puyo (普優)》之銘言:
: : 這只是揣測如果綠營的人有機會參與難道就能保證不會一樣嗎?
: : 現在應該只能確定這是老蔣的作風
: : 另外228那時候台灣有民主思想了嗎?而且當時是戰爭時期
: : 對不起刑法100條我的確認為那個不該廢除
: : 假如有人串通別的國家來打台灣
: : 而在事發前被抓到的話不需要接受懲罰嗎?
: : 閣下的說法更奇怪
: : 有人反公投嗎?都是反對沒有法源的公投
: : 但是你卻要說別人是反公投
: : 你聽話只聽一半的喔
: 喔
: 那你們怎麼不積極立法
: 立法院臨時會時鬧了一下
: 又縮回去了
: 現在又強調要公投立法
: 卻處處阻撓立法的過程
: 而且
: 沒有法源是你們說的
: 應該說是沒詳細用法律規範
: 憲法第一條說我們是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 ㄟ
: 國家是我們大家的
: 我們要行使直接民權來治理
: 憲法第二條說國家的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 ㄟ
: 既然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 當然可以行使公民投票
: 老是拿沒法源沒法源
: 有啦
: 誰說沒法源
: 憲法有啦
: 只是沒更進一步的公投法詳細規範而已
: 怎麼說沒法源
: 亂來
: 既然不在法律規範的範圍
: 行使公民投票又沒違法
: 有何不可
: 請注意
: 你自己不和人立條約而遭權力受損
: 是你自己的錯誤
: 立條約只是保障自己和別人
: 沒立條約不表示限制不能
: 相反的是可以隨意行使
: 所以不要再藉口說什麼沒法源啦
: 公投立法早幾年前就送立法院了
: 你們到底要不要立法啊
這是你上綱後的結果
憲法裡面並沒有公投這個權力
另外現在的確沒有施行細則就已經在公投了
有了就算說他是諮詢性公投說真的能不去管他的結果嗎?
另外就以坪林公投當例子
那個公投所問的東西除了會影響坪林也會影響台北
所以台北人是不是也有去投票的權力
再擴大一點在台北上班的人是不是也有可能被影響
所以在台北工作的人也應該有權力囉
沒有施行細則要怎麼做才能說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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