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BBS (Delphi)》之銘言:
: 陳隻有40%不到得票數就當選了﹐沒有過半數﹐從這種意義來說﹐根本代表不了
: 民意
: 而民主社會的經驗告訴我們﹐一個這樣的弱勢領導人往往不可能在他任期內調動
: 足夠的國家資源去實現他的治理理念﹐很容易受到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制約
: 我覺得這種選舉完全可以和別的民主社會一樣﹐進行第二輪選舉﹐選出一個半數
: 以上的領導人出來﹐讓他有足夠民意支持﹐可以真正做事
兩輪投票的好處是
第一輪可以真正展現民意
不會有「棄保效應」發生
而且當選人一定過半
不會有少數當選
選輸的人不甘願
而把得票拿來當藉口的情況發生
但是兩輪投票也不是沒壞處的
第一個就是投兩次浪費社會資源
第二個就是兩輪投票之間會發生政黨分贓的情形
第一輪得票15%左右,支持哪一邊誰就會贏的小黨
在第二輪投票之前有挾大黨以令天下的操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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