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您又比一般民眾懂多少憲法呢?
我同意上一篇說的 陳水扁直接拿憲法當法源是有點奸巧
但是說法還算不上虎爛(別忘了法律要有憲法為依據)
更何況 政府施政不違背法律保留 則行政命令足以
※ 引述《peregrinos (社會主義的第三條路)》之銘言:
: : 所以
: : 所謂的"諮詢性公投"的確不需法律的法源
: : 而以行政命令以足
: : 你的論述不就證明了嘛
: : 既然扁的論述如此又何來違憲之餘
: : 頂多說他奸巧
: : (玩弄諮詢性;決策性公投的文字遊戲.....這不是某老師的獨門暗器 XD)
: : 說虎爛也太沈重了
: 不過對於根本不瞭解憲法的一般民眾
: 真的算是虎爛了
: 反正那些話不是講給瞭解的人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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