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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 From: 61.70.140.4 : ※ 編輯: R2D2 來自: 61.70.140.4 (08/20 13:00) : ※ 編輯: R2D2 來自: 61.70.140.4 (08/20 13:02) : 抱歉改錯字時不小心修掉了您的推文 請再推一次 : ※ 編輯: R2D2 來自: 61.70.140.4 (08/20 13:03) : → stantheman:你的教條式知識份子定義還真令人發噱啊! 推140.112.214.200 08/20 首先,我想我沒有下教條式的知識份子定義。 或許我提出了檢證的條件且過於簡單片面, 但之所以簡單片面, 是因為我無力從頭到尾解釋我所借用的概念及其背後的詳細論述。 如此簡單片面的結果是,那看起來會像是所謂的定義。 然而那不是定義,只是歐美常見的幾條標準。 就我所知並沒有人在學術或日常語言中, 將那幾條標準視為知識份子的充要條件。 然而,即使我希望避免這種簡單片面, 我也知道現在的我實在無力在這裡介紹我引用的概念從何而來。 關於這一點我很遺憾也很抱歉。 關於知識份子的討論請參照我提過許多次的Edward W. Said, 當然獨聽他一家很不好,不過可以從他,他的援引對象及他的反對者身上, 找到一些可供討論的素材及基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30.13.97
StanKitty:那就請你不要自己給自己斷章取義 推140.112.214.200 08/21
StanKitty:還有可不可以舉幾個你心目中的知識份子 推140.112.214.200 08/21
StanKitty:我不要聽薩依德怎麼說 我要知道你的想法 推140.112.214.200 08/21
R2D2:原來是凱蒂先生呀@@難怪要求很高 推 218.187.32.160 08/22
stanagain:快發炮吧!! 推140.112.214.200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