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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abear (我們私奔吧)》之銘言: : 偷渡客落海: : 沒有譴責蛇頭,忘了哀悼罹難者 蛇頭是犯法 只因為畏罪 把人不當人看待 冷血推人落海 : 只有譴責中共的阿扁被統派媒體人指責為冷血的表現 : 甚至有人詛咒台灣人陳水扁會有報應 : 蘆洲大火: : 沒有譴責肇事者,忘了哀悼罹難者 她是自焚吧 意外害死無辜的人 : 卻第一時間開記者會譴責執政黨的連戰啥事都沒有 : 統派媒體人也只是跟著淌渾水瞎攪和一起罵執政黨 : 這些人會不會作得太明顯? 陳水扁的錯 在於扭曲受難者的心聲 她們可能是被騙 或者以為是可以做黑工離鄉背景 想多賺些錢再還鄉 但不是反共義士吧? 蛇頭不是中華民國政府部門的人 卻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編制 但蛇頭推人落海的行為要對岸負責? 反觀國內 如果救災不力 或像八掌溪事件一樣延宕救援時機 那必須要檢討 隨錯誤的輕重與權責範圍追究責任 如果消防隊沒有盡力救災 是該檢討 可是事實並非如此 如果是違建或停車問題導致消防車無法進入 那麼縱容違建或停車問題就有間接的責任 歷任縣長也許都有 但現在事情發生 現任縣長絕對無法逃避這個問題 除非他剛上任 但是我還是要說 這不能和八掌溪人為行政疏失枉顧人命同等類比 畢竟誰會料到違建會擋到消防車 什麼建築物沒有一處沒有煙囪效應 我不了解建築法規 如果沒有規定不能這樣建 卻建了 縱容者難辭其咎 如果沒這個規定 請問誰能先知先覺到這個程度? 但是蘇貞昌用"別在傷口上灑鹽"這句話迴避這個問題 我認為不適當 如果在自己權責範圍之內 該檢討就要檢討 如果不是 應該從記取經驗 想想看是不是有辦法降低類案發生之機率 想辦法不讓類似的事情再發生 這樣才是有肩膀的好示範 追究責任要看行政上的權責分際 權力對應責任 如果是上層責任範圍內卻縱容下屬忽視潛在危安因素 上層是要負責的 如果因為只黨派而過份牽扯 那又講得太過 媒體記者採訪行為是要知輕重緩急的 假設 今天缺一個人抬擔架 在場除了拿攝影機的人沒有其他人能幫忙 那麼 應該放下攝影機 救人為先 又假設 最好的取景角度正好在救災的通道上 那麼 應該選擇其他次佳的位置拍攝 諸如此類 你可以說記者素質不好 問罹難者家屬爛問題 可是我不了解為這和主張統一有什麼關係? 媒體可能報導國民黨主席說了哪些錯誤的話 也同樣報導了民進黨主席說了哪些錯誤的話 政治人物說話內容的對與錯 不是媒體先判斷再決定要不要傳播 判斷的是觀眾 就像眼睛傳訊息進來 思考的是大腦 眼睛不該預先替我過濾我的知識範圍 這樣的媒體才是中立超然的 不是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20.19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