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nvic (曹錦輝)》之銘言:
: 有允許正副總統分屬兩個黨嗎???
: 這樣與法有據嗎???
咸信沒有明文規定不可以有兩個政黨
也就是在操作上兩個黨推派同一組候選人並沒有違法之虞
此為學院派說法
不過這也是我們底下的人在討論,上頭的人頂多用這樣的理論來瞎掰一下
畢竟誰擁有有權力,誰就有解釋權;誰掌握媒體,誰就控制民意
只要上去講話的人穿的西裝筆挺講的頭頭是道
法律在他們嘴裡出來的,就會好像是他當年親自定的一樣如他所說
從此角度出發,若是民進黨已經真正掌控台灣所有"行政資源",一如當年的KMT
則公意民意一齊下手,有線無線電視一起撥放
視正副總統一定得為同一政黨,否則違法
如此是否依然稱的上與法有據?
從此可看出兩點
一,所謂的法律,重點並不在其條文,而在於誰握有對其之解釋權
二,DPP的並未真正如大量媒體有意無意散撥那樣的訊息般的真正掌握全部資源
一個真正掌握全部資源卻還無法成為獨裁政府之政黨,反而可笑
: 如果分屬兩個政黨會不會像菲律賓跟印尼一樣
: 副總統拼了命把總統扯下去
這個小弟並不清楚
但已非洲各國的經驗來說
由於多為民族性政黨,因此政黨推派總統候選人幾乎一定是兩黨/族一同推派
否則一下子即釀成種族暴動
台灣政治的族群認同為各方最為關注的焦點
政黨也是以族群認同為導向,
而非西方市民社會假設所謂維護財產權起而捍衛自身權利而組織的政黨
因此,兩個不同認同的政黨同推候選人,在某些政治學家的眼中似乎為解決之道
但回頭參看非洲大陸的經驗
民主實施到後來,基本上多回頭走向軍人專政,因為民主實在太過無效率和無秩序
(張俊宏桑的無政府,說的一點都不錯,但這是第三世界的"民主"之過,非一黨可承受之責)
台灣在經過五十年來的軍人政權統治而走向民主
在回頭轉向軍事政權的可能性,在大眾的眼裡恐遭嗤之以鼻
但台海戰爭的恐懼感以及動盪不安之時需要英雄的心理因素
走向非洲路線並非完全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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