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lite12 (瑞興書局真是好地方)》之銘言:
: 唔 其實我不大懂為什麼不管媒體或版上的討論都圍繞在"沒有法源"
: 公投無關限制人民基本權 與法律保留的關係
: 應該是局限在預算法定為限 倘若行政院動支的是預備金
: 在現階段也是沒有問題的
: 舉辦無法律效力的諮詢性公投恰當與否 是可以再討論的
: 但要宣稱公投無法源就不能舉辦 我覺得有些太過了
: ------------------------------------------------------------
: 而且泛藍非議公投的同時 也同時等於非議了憲法
: (除非他們死抱著過去人民把創制複決權委託給國民大會的想法
: -不過這與創復權的立憲旨意顯有出入)
: 為了避免被認定為立法怠惰 泛藍應即刻推動修憲 刪除相關條文
關於沒有法源這部份
我有聽過一點說法 覺得還滿有道理
一個沒有法源的公投 要他何用呢
基本上 會動用到公投這個層級
代表著國家政策決定 必須要由全民參與決定 採用直接民主的方式
而不是由間接民主(我們選出來的政治人物來幫人民決定)來決定
既然牽涉到直接民主
就一定要考慮到一件事
公投 絕對不能流於民粹
就像是希特勒 利用民粹 人民公投.....把德國其他政黨都幹掉
只剩下納粹黨而已.....近而造成一黨獨大 國家失去制衡約束的力量
因此 要公投
對公投的議題 一定要做很長期的辯論 通常要3~6個月以上
有足夠的時間 讓大多數不清楚狀況的人
能夠透過理性辯論 從中得知優缺點 而且要相當清楚讓人民了解整各過程
就是因為前置作業那麼麻煩
如果諮詢性公投並沒有實質效果
那麼 國家花費那麼多時間 那麼多的社會成本
最後卻做出一個沒有法源約束力的意見
那麼 國家到底在幹麻阿 吃飽沒事幹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3.3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