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otlighton (老爸)》之銘言:
: ※ 引述《kingJ (Q___Q)》之銘言:
: : 況且只要控制超過2.5%的公民
: : 就可以掌控過半的立法會席次,
: : 相當於擁有法案的絕對生殺大權
: : 雖然到了第三屆,就變成分區直選30人,功能團體30人
: : 但那時基本法已立完,立法會其實也可以廢了
: : 直接遵照中共中央政府發布的法令了
: : 您還想要為中共說些什麼??
: 對於倒數第三行這種一廂情願的假設無從回答
: 不過我要講的正式你倒數第四行的概念
: 也就是現在是過度時期
: 最終立法會仍然是由全港民眾普選出來的直接民主
: 而且立法會的主要目的也不是在立基本法
: 基本法是人大訂的
: 立法會的主要目的是在制定地方法律 不是中央法律
: 畢竟香港是地方政府
您講的是這條吧!?
第 六 十 八 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立 法 會 由 選 舉 產 生 。
立 法 會 的 產 生 辦 法 根 據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實 際 情 況 和 循 序
漸 進 的 原 則 而 規 定 , 最 終 達 至 全 部 議 員 由 普 選 產 生 的 目 標 。
立 法 會 產 生 的 具 體 辦 法 和 法 案 、 議 案 的 表 決 程 序 由 附 件 二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立 法 會 的 產 生 辦 法 和 表 決 程 序 》 規 定 。
您也真的很會睜眼說瞎話
人家法條是這麼寫「最 終 達 至 全 部 議 員 由 普 選 產 生 的 目 標」
可是實際規定的選舉方法呢?
一半的議員由全民普選,另一半的議員呢?
由社會極少數的人(功能團體)來選出
請問,一個"民主"國家,為何要有這種制度
另一半的議員為何代表著5%不到的人民,卻擁有議會決議的一半力量呢?
極權國家就是會賣弄文字力量
讓自以為有看過條文的人,誤認中共真的會讓香港有人民普選的權利
而這,就是您擁護至極的基本法
立法會選出來,就是要代表人民的聲音的
基本法是中共中央立的,人民不滿,
立法會本來就當向上級反應,不能反應民聲的法會
本來就是可以廢了
可別又扯到什麼越級報告了,
香港人有人大代表權沒錯,但想也知道名額可能只有少數幾個
況且在那個只以"黨的意志"為依歸,而非"人民的意志"為依歸的人大
屈屈幾個香港人代,能夠幫港民爭取到什麼???
立法會就算是制定當地的法案
但可別忘了,有超過一半的議員是經由
少數分子選出來的,會有這種奇怪的制度
也很難令人相信決定的法案,是香港人民所想要的
還是中共中央所要的
: : 因為那是他們的法,所以不守法就是錯嗎?
: : 那也要看看法是誰訂的
: : 明明說好了香港有權制定自己的法律
: : 但背後卻仍然由中共在操控
: : 明明說好要一國兩制,最後依然事事要順中共的意
: : 有立法會跟沒有一樣,您到底還想為中共說什麼?
: 不知道您的重點是什麼
: 如果您是想講香港沒有最終立法權
: 那恐怕還需要舉出更多的實例來
: 不過我要提醒您的
: 是如果立法會自願放棄某些法律的立法(在台灣來說會是立法怠惰)
: 而將立法這些立法的權限丟給中央來做的話
: 這也是屬於自治的一種
: 這是港方自己決定的, 無法得出不民主的結論
: 最好的例子,就是之前的居留權案件問題
嘿,我根本不需要舉什麼例子出來
光是這樣的立法會體制,就已經在"一開始"被中共牽著走了
更別提"最終"立法權了
您或許真的唸了不少基本法了
但也得動動腦筋呀,別老是被別人牽著走
當自己回答不出來時,又叫別人少用情緒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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