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mbertoEco (迷路的魚)》之銘言:
: ※ 引述《spotlighton (老爸)》之銘言:
: : 老兄
: : 請把香港立法局以及特首選舉委員會分清楚吧
: : 自由時報是搞混的
: : 你也像那份報紙一樣嗎?
: : 香港特首的產生方式跟台灣過去國大選總統的產生方式是一樣的
: : 請念基本法
: 拜託回去念基本法
: 香港立法局由人民直選產生的還不到一半
: 要我把條文貼出來嗎
幫你一個忙,給大家兩個網頁看看
http://www.tdctrade.com/blaw/chinese/annex2.htm
http://usinfo.org/mgck/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2/hrhk.htm
第一個是基本法關於立法會委員產生的相關規定
除非那個網頁是亂掰的,不然內容應該是真的
第二個網頁則是關於立法會委員中
"功能團體"的定義
因為台灣沒有這個東西,所以我再去查資料看看那是怎樣的東西
怕大家沒空看網頁,我截錄重點
第 二 屆
功 能 團 體 選 舉 的 議 員 30人
選 舉 委 員 會 選 舉 的 議 員 6人
分 區 直 接 選 舉 的 議 員 24 人
現在應該是第二屆,從2000年9月選出的
人權組織和民主人士抱怨說﹐由功能團體選舉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
的席位是不民主的﹐因為由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30名議員和間接選舉
產生的6名議員實際上是僅通過18萬選民產生﹐而300多萬人有資格參加
的分區選舉只產生24名議員。
你要說香港立法會全是由香港人選出來的
這句話是沒有錯的
但只有不到一半的委員是香港公民普選出來
其他36人則是由小部分(約5%)的公民所選出
要控制全香港的人民,中共中央政府可能還辦不到
但要控制少部分的公民,我想,中共還不怕沒辦法
況且只要控制超過2.5%的公民
就可以掌控過半的立法會席次,
相當於擁有法案的絕對生殺大權
雖然到了第三屆,就變成分區直選30人,功能團體30人
但那時基本法已立完,立法會其實也可以廢了
直接遵照中共中央政府發布的法令了
您還想要為中共說些什麼??
因為那是他們的法,所以不守法就是錯嗎?
那也要看看法是誰訂的
明明說好了香港有權制定自己的法律
但背後卻仍然由中共在操控
明明說好要一國兩制,最後依然事事要順中共的意
有立法會跟沒有一樣,您到底還想為中共說什麼?
: : 在中央集權的政府體制下
: : 地方政府的權限本來就要比聯邦制度中的地方政府要低
: : 這是天經地義的
: 所以其實您已經承認一國兩制確實比較不民主了
: 不要一直轉移焦點了吧
: : 你去看看全世界哪個中央集權體制下的地方政府權限要高過聯邦國家的聯邦?
: : 香港有立法局 有特首選舉委員會
: : 你有看過基本法嗎?
: : 你知道請願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嗎?
: 如果您連自由跟民主兩個概念的不同都不能分辨
: 雖然很不禮貌
: 我還是希望您應該先弄清楚這些概念再說
: 不然大家只是在這裡做無效溝通而已
: 或者故意混淆視聽才是您真正的目的
: 溝通的誠意是很重要的
: 不要再指鹿為馬了
相信在這樣的立法會的委員組成下,
選出來的特首是聽香港人民的聲音,還是聽中共老大的聲音
大家都可以看得很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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